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这里的法庭,更像一个“家”
2019-12-16 07: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讯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设有一个不同于传统法庭的“家事审判庭”。当地法律界对它交口称赞,称之为“如家”一般的审判庭。

  11月22日,记者来到贾汪法院。“上午有一起家事案件,欢迎你旁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副庭长王峻把记者安顿在旁听席内,开始了审理。

  环顾四周,法庭环境和记者平时所见大相径庭。它形如客厅,在不同方位分别摆放三组沙发,茶几上放着鲜花,墙面上挂着“家和万事兴”的字样,轻松温馨的环境让人感觉坐在谁家的会客厅。

  “我和你们小两口一样,都有存钱转账的经历。你所说向对方大额转账20万元,哪有不留存单的道理?”王峻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全程多用日常用语与双方交流。“家事案件有特殊性。”王峻表示,家事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能提供的证据很少,家庭矛盾更是难寻证人。他们唯有用“聊天”方式,寻找蛛丝马迹,同时找到妥善解决案件的可能。

  “做好繁琐的家事案件审理,是基层法院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贾汪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道才介绍,近年来,该院每年都会审理超过600起家事案件。贾汪法院在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之初,就按照温馨要求布设,目前新建超过1100平方米的家事司法中心,作为审判专门场所。将亲情弥合、感情修复、心理干预、关注弱势等元素融入新家事法庭设计之中,还设置妇联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幸福家庭学校等特色场所。

  家事案件,不仅“讲理”,更多在“讲情”。“审理海量家事案件,要创新有人情味的司法实践。”记者跟随王峻来到法院专设的心理疏导室。墙面上,一幅主题为“语过天晴”的墙画引起记者的注意。法院和当地民政、妇联等部门合作,设置心理疏导室和疏导员,实现家事司法预防、挽救、修复、治疗婚姻家庭关系等社会功能,成为家事案件审理有益的补充。

  “贾汪区家事审判,在心理疏导和诉中诉后冷静期的探索上积累了不少司法实践。”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王道强举例说,他们在家事审判的离婚案件中,在诉讼期内实施三个月感情冷静期,即开庭后三个月内暂缓判决,人民法院仅做心理疏导和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在情绪舒缓、冷静思虑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经过三个月感情冷静期进行调解仍达不成调解协议,还可适用“六个月感情冷静期内不要求离婚”的结案方式。对原告来说依然是冷静期,是在法院依法干预条件下的再思考,对被告来说则同时是考验期。

  如今,贾汪区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已经成为当地居民解决家事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对家事案件的分析和审理方式方法也越来越细腻。李老汉夫妇今年均71岁,养子16岁,就读高中二年级。去年,养子想外出租房居住被拒,即殴打李老汉夫妇。无奈,李老汉夫妇把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这是一起典型的沟通不畅案件,法院专设的单面镜室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峻说,在设置单面镜的一个特殊房间内,李老汉声泪俱下地向调解员、心理辅导员诉说这些年的经历,另一边,养子也流下悔恨的泪水。最终,养子向李老汉夫妇认错。

  如今,贾汪法院家事法庭场所设计的“感情冷静期”等多项工作机制,已被全国数百家法院学习和借鉴。

  记者 李 刚

  通讯员 姚钧天

标签:
责编:孟涛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