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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非公立医院可自定价格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 晨   2018-01-15 07:28:00
14日 ,扬州市新制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开始实施,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由其自主定价。因为根据医保基金相关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如果与同等级的公立医院不同价,就不会被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患者支付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中国江苏网1月15日讯 14日,扬州市新制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开始实施,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由其自主定价。

  新规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自主定价后,应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非公立医疗机构除须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举报电话等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时,还须提前一周予以公示。此外,对于住院费用,一律实行清单制度,并免费向患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住院总费用清单。

  扬州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后,虽服务价格由其自己制定,但不会出现价格大幅上涨或涨幅过快。因为根据医保基金相关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如果与同等级的公立医院不同价,就不会被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患者支付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张 晨)

标签:医疗机构;医疗;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清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医疗;价格行为;市场调节;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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