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春节假期禁放区“零火警”“零伤害”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2-03 09:47:00
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朱静) 记者昨天从市禁放办获悉,春节7天长假期间,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禁放执法力度,成效明显,违法燃放、销售案件大幅度下降,禁放区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零火警”“零伤害”。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的7天春节长假期间,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交通运输、消防等相关执法人员放弃休息,不断加强巡查执法,共出动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量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2.7万余处。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38个,同比下降44.1%。在接到的38个相关警情中,查证属实的有24起,行政拘留达9起10人,其中浦口、六合各2起,玄武、秦淮、建邺、栖霞、江宁各1起,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人员。此间执法人员还取缔非法经营摊点6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8箱。
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到来,市禁放办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到夫子庙燃放,不得放飞“孔明灯”。届时,警方将加大社会面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成功。
市禁放办表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