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继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方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杭涛、方士明、陈强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