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9日南通讯(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李志华)4月1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司法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关于建立法律明白人“三联”工作机制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三联”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共建,通过“联合培训、联动调解、联系群众”的“三联”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据介绍,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法律明白人”培育的相关要求,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南通市通过家庭或村(居)民自荐、村组认定、组织遴选的方式,从村居干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人员等村(居)民家庭中,广泛吸纳有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演讲朗诵等特长的人员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全市已经选拔产生1.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平均1个网格有2名“法律明白人”的基层治理格局。全市8名“法律明白人”被评为全省百佳“法律明白人”,海门常乐镇法律明白人杨立娟被评为“江苏好人”,全市1.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利用自身“地熟、人熟、事熟”优势,认真化解基层村(居)民矛盾纠纷2360余起,全市村(居)年均调处纠纷12万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94%;积极参与村(居)“援法议事”“邻里自治”等议事活动820余场次,“普法助民村居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宣传活动620余场次,为切实推动基层自治更加符合民意,有效促进德治、法治、自治、智治“四治融合”作出了贡献。
“‘法律明白人’的职能在于深入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但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存在法律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纠纷化解能力有待加强、职能作用发挥有待强化等问题和短板,比如:少部分‘法律明白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经验有待提高,对于如何正确引导村(居)民通过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理性解决纠纷缺乏基本技巧。”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碧波说,为此,南通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三联”工作机制,目的在于立足南通地区诉讼实际,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工作导向,促进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三联”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开展联合培训”“推动联动调解”“紧密联系群众”等内容。
联合培训。由司法所牵头,依托基层人民法庭建立“法律明白人”实践学堂,定期组织基层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和驻庭人民调解员等,通过在线教学、现场培训的方式,讲授婚姻家庭、邻里、民间借贷等基层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依托“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法律明白人”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文件政策、热点案例、普法短视频等学习资源,为“法律明白人”自我学习提供素材。
联动调解。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功能作用,对适宜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适用诉前调解前置的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物业、小额借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纠纷,由“法律明白人”开展先行调解,同时鼓励乡音调解员、五老一贤、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参与诉前调解、共同化解矛盾。此外,借助基层人民法庭智慧终端开展远程调解、法治培训、法律审查、司法确认等,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努力形成“预防为先、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工作格局。
紧密联系群众,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工作效果,进一步激发基层自治活力,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法治思维,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形成人人懂法、人人普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昌元表示,建立法律明白人“三联”工作机制,将及时充实基层解纷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一网通调,形成“隐患发现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小事不出网格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