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4日南通讯(记者 曹敏 通讯员 曹海峰 林其森)“大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下班前完成不少于100根救生竹竿的布设任务。”7月1日下午3时,户外气温高达35度,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许海涛带领4名工作人员顶着烈日挑选竹竿,并将事先准备好的使用提醒标识紧紧裹到竹竿上。当天,该所完成了辖区北凌河十余公里河道两岸的桥梁、闸口、码头等危险区域的救生竹竿布设工作。
民警选取符合要求的竹竿
据海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科科长花艳介绍,海安地处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流、湖泊星罗棋布,垂钓爱好者非常多,随着夏季气温升高,野泳、戏水等活动明显增加,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花艳补充说:“从接报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击者不会游泳、没有救援设施成为阻碍施救的拦路虎,全面开展救生竹竿布设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及时雨’。”
在竹竿上张贴警示标识
海安市先锋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救生员吉功友说:“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季节,一般情况下,溺水者落水后5至10分钟内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施救极易引发死亡,而有效施救往往是目击者会游泳、第一时间入水且懂得正确施救方法。但很多施救现场并不具备这些条件,一根竹竿在关键时刻就是救命竿。”
民警在河道危险区域进行布设
在救生竹竿布置现场,贴有“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红色警示标识的竹竿异常醒目。根据要求,竹竿长度必须超过5米、直径在3厘米以上,通体笔直,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活动造成二次伤害。在北凌河垂钓的市民王先生说:“如果发现有人落水,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拿起竹竿救人。”
同步设置警示标志
“我们结合海安市水域安全形势和夏季溺水警情实际,参照其他地区的创新做法,在各派出所全面推广救援竹竿做法,明确了各派出所‘1000+’的硬性任务要求,将救生竹竿投放到辖区内的河塘沟渠等危险区域,同步张贴警示标志,落实编号管理,日常安排人员巡视检查,让小小的应急救生竹竿成为生命竿、连心竿。”海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孙康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推动该项工作在海安全市铺开,花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