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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发布
2022-04-28 10:23: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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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简称《意见》),部署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显示,今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长与往年相同。6月28日至7月8日依次完成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7月30日前完成职业类征求志愿录取。

根据《意见》部署,今年全市继续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延续往年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模式。志愿填报工作在6月5日前完成,高职、中职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7月20日至24日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针对考生关注的热点高中推荐生政策,《意见》明确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按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确定推荐生,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要求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意见》明确,2021级起新入学的初中学生,须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方可享受该招生区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等相关政策。

和往年相比,今年《意见》在志愿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今年起我市取消普通高中创新班招生,同时同步取消“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志愿。同时因从2023届开始,初中地理、生物考试以原始分计入中考总分,学生只可以参加一次考试。所以《意见》明确,凡参加过2022年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年度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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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