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9时,随着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水上大队)领导一声令下,各中队数艇齐发,迅即奔赴各自管辖水域,展开“水上交通执法月”行动。
此次“水上交通执法月”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部署,主要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防污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提高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解决水上执法“宽、松、软”问题为突破口,依法查处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支队将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对航运公司、营运船舶、通航环境、港口企业等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所属内河船舶从事涉海运输行为;严厉打击从事船载危化品进出港申报的人员和从事船载危化品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或者未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行为;严厉打击超载运输货物、未随船携带有效标识和证书(执照)、船名和船籍港标志不规范、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进行报告、船证不符、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证书或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未按照规定配置并正常使用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和未按要求送交船舶污染物,已及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未遵守相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船舶在桥区水域存在淌航、掉头、横越、编解队、过驳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辖区通航水域存在“三无”船舶或者涉渔违法船舶现象。
在此基础上,执法部门还将从严查处港口企业危险货物未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依法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按要求制定动火作业票,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
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将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个办法》,“三项制度”,保持100%实施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绿色发展。 包宏龙 施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