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力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启东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安排,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全力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真正实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广泛动员,深化“一颗钉”思想,“小圈子”推动乡风民风“大融合”
四月下旬,启东市司法局召开“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会。会议指出,全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已被省政府列入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同时也被省委政法委列为法治惠民项目,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业主责,全面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会后,各司法所积极行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培育工程。曾获全国模范调解员、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的海复镇庙基村网格联络员、老干部调解员倪伯苍当仁不让,第一时间自荐成为“法律明白人”。他表示:“哪里需要我,我就往哪里去。”各地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也纷纷响应,决心成为深扎基层的“一颗钉”,发光发热,用心用情,以点带面,形成“多点开花”的“法治圈”,用法治力量助推社会和谐,实现乡村振兴。
常态培训,强化“一股劲”精神,“小平台”营造学法用法“大氛围”
各地按照村民自荐、村组认定、组织遴选等方式,稳步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力争用一年时间,实现全市1612个网格“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区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2—3期业务培训,各区镇、街道司法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压紧压实“责任田”意识,发扬发挥“一股劲”精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能力上专业、措施上有力,法律明白人“小个体”化身专治群众“疑难杂症”的法治“小平台”,有效弘扬法律精神、强化法治观念。北城区长龙二村社区因私占车位一事发生争吵,“法律明白人”杨陈丽了解此事后,立刻赶往现场,拿出《民法典》进行现场普法,明确地锁抢占的是社会公共道路,侵犯了公共资源,明显违法,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予以拆除。矛盾双方在了解法条明文规定之后表示心服口服,一场纠纷成为“普法现场”,精准引导群众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共建共享平安法治社会。
积极实践,优化“一条龙”服务,“小技巧”带来自治自理“大转变”
立足群众需求,紧扣民声民意,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群众有问题时“找得到人”,实现“专人负责”“专人解决”。“法律明白人”来自基层、来自人民,兼具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以及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在多样化的实践中衍生出与群众打交道的可行性“技巧”,有力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走深走实。东海镇“法律明白人”沈萍探索建立“网格微家”,积极发动身边的群众参与到日常的网格议事中来,做到身边的事情现场议,疑难的事情上门议,突出的事情集体议,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道路积水、路灯维修防护、桥梁改造、道路修补、环境整治等众多民生实事,真正将群众的利益维护好、邻里矛盾解决好、农村环境改善好、移风易俗宣传好、精神文明建设好,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了参与者,用“自治”力量推动带来新变化新发展。(陈卫红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