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出台《海门区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库的实施意见》,通过创新实施九大政策,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梯队,力争到2025年全区一般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分别达100家、30家、5家。
这九大培育政策分别是:给予入库培育补助、企业信贷支持、企业股权投资、重点研发补助、合作经费补助、高端发展奖励、引进人才奖励、企业上市奖励、强化政策服务。
入库培育补助方面,对通过评审,首次入选区企业培育库的一般科技型企业,入库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入库第二年拥有授权I类知识产权1件以上、营业收入继续保持30%以上增长率且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补助;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入库当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入库第二年营业收入继续保持40%以上增长率且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40万元补助;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入库当年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入库第二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营业收入比达到5%以上的,再给予80万元补助。
给予企业信贷支持。对入选培育库的企业,向银行申请获得用于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等提升企业核心创新能力的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贷款,在企业还本付息后,对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LPR贷款利率30%的贷款贴息,上限20万元。
海门鼓励入库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研发项目,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和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技术攻关计划的项目,按1∶0.5比例给予配套,单个国家、省项目配套补助最高可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
人才是创新第一要素。海门对入库培育企业当年新培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的(青年类除外),创业类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个人奖励;入选创新类的,再给予人才本人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和引才单位100万元项目资助。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引才计划(青年类)的,根据所获资助情况,区财政给予等额项目配套。
今年以来,海门区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出台扶持政策等,统筹科技创新资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全区高新产业产值、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分别增长56.5%、56.6%,分别高于规上工业产值增幅7.5个、7.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