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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发布
2021-02-07 14:43:00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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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民群众可观可感的高品质城市空间。 记者尤炼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南通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行动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涵盖绿色生态营造、水环境治理交通系统优化、生活服务提升宜居住区营造、江海特色空间培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多个方面,囊括了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美丽宜居南通立下了目标,到2035年,我市将建成现代化美丽宜居城市。目前该方案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南通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主要目标立足“江风海韵、现代都市”定位,坚持“三生”融合,注重“三沿”联动,打造卓越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全力构建人民满意的绿色花园之城、秀美生态之城、魅力宜居之城、精致智慧之城。方案中提到,我市将系统实施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市情特征的城市更新行动与城市治理能力水平提升的现实途径,打造人民群众可观可感的高品质城市空间。到2022年,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项目,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到2025年,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全市建成更多可观可感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市域治理扎实推进,南通成为长三角创新创业新首选、百姓幸福宜居新天地。到2035年,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成江海特色彰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美丽宜居城市。

按照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行动分为3个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建立市级层面工作组织架构,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按计划有序推进实施。稳步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持续推进试点项目建设,总体工作进度完成60%以上,部分项目基本完成初步建设,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和年度评估。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完成所有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完善管理和运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成果成效。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记者蒋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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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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