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昨天消息,根据省医保局、卫健委《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两项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省定收费标准。
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40元/次,患者住院期间核酸检测收费最高不超过480元/人;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80元/项,包括总抗体、IgM、IgG等,“这些是试行的价格,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间医保支付类别为丙类,即全部由患者自付。”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以上项目全部按照医保甲类目录管理,全部由医保支付。
目前,全市共设有23个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学检测采样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检测采样服务,并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测。记者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