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开始有序复工复产。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闲不住了,想捞点不义之财,于是,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复工复产”。昨天,据办案民警介绍,一名违法电捕鱼的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抓获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日,有知情人向警方举报,在海安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辖区内的栟茶河内,有人非法使用电捕鱼工具捕捞。
接警后,海安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立即蹲点守候,一直蹲守到当日深夜11时许,涉事男子才偷偷偷摸摸地出现在案发区域并下河进行电捕鱼作业;然而,由于男子电捕鱼作案地点地形十分复杂,设伏民警迟迟未能找到最佳抓捕时机。无奈之下,民警只能以极大的耐心,在草丛深处继续蹲守埋伏。
6日凌晨零点10分, 海安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发现并牢牢锁定嫌疑男子的行踪,最终,在雅周镇许家庄地段,将其现场抓获。
经调查,违法人员王某系雅周镇许家村村民,王某供述自己曾作案多起。现场查获电鱼机动船一艘,船上有电鱼设备及渔获物。
警方介绍,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式,对水域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危害。电捕鱼器产生的电流巨大,可把大大小小的鱼全部电死或击昏,即使是侥幸逃脱的鱼儿据说也是难以繁殖。我国法律对此明令禁止,轻则没收捕捞资产和违法所得,拘役管制。重则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周朝晖通讯员吉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