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7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陈娟娟)近日,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受理了一起棘手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原、被告双方相互推诿婚生子王某某的监护权。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如东县岔河镇居民,双方原系夫妻关系,2011年3月经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判决离婚,婚生子王某某随母亲王某共同生活。此后王某与张某均再婚,再婚后均又生育了子女。王某某一直随母亲王某在如皋生活并学习,近日,王某以其生活窘迫及王某某已满十周岁要求随父亲张某生活为由诉至法院。承办人接案后,第一时间将原、被告以及王某某找来调解,王某某当庭表达了要求随父亲张某共同生活的愿望,然张某却拒绝了王某某的要求,其陈述再婚后,与现在妻子又生育了女儿,妻子还带来了继子女一起生活,现在已经有两个孩子随其共同生活,如果王某某再来的话,生活压力将更大。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本案能否妥善处理关系着未成年人王某某的切身利益,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事,对王某某生活学习都会造成影响。承办人以及岔河庭庭长多次找张某做工作,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入情入理的调解,一直推诿的张某终于愿意王某某随他共同生活。
目前,王某某的户口已转入张某户,并且双方一起将王某某的学籍转到了如东岔河,本案得以案结事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