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违章被罚40元 女子发微信辱警被拘12日
中国江苏网12月25日讯 海门一名女子因为违章被执法民警依法处以40元罚款。未料,女子事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出侮辱民警的言语。12月24日,被警方依法拘留12日的女子李某,懊悔不迭,但为时已晚。
据了解,12月21日下午,海门女子李某骑着一辆电动车在海门沿南海路由西向东逆向行驶时,被正在长江路、南海路口附近对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执勤民警发现,当场纠违。随后,民警依据交通法规,对女子李某逆向行驶和未依法登记牌照的违章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元。被民警现场纠违后,女子交了罚款、拍了民警的照片后,骑车离开了现场。
女子李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民警找到了她的门上。这又是什么情况?原来,被处罚的女子李某心中不满,回家后将民警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并附下发泄怒气的配文:“为这两个人付了火纸钱,明天冬至提醒给他们俩(三个“火”的表情)。”事后,接受警方调查的女子李某如实交代:“我就是咒他们死,然后烧纸钱给他们俩的意思。”
民警介绍说,如果被处罚人对执法人员现场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或抗拒执法,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