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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商局破解“微商”潜规则 提醒大学生慎入传销新圈套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19 09:26:00

  中国江苏网9月19日南通讯  最近几个月来,南通市工商局接连接到市民来电咨询,反映他们的大学生儿女被同学朋友忽悠拉去做“微商”,有的经营模式疑似传销。

  市民石先生的女儿在南京财经大学读研一,最近被同学拉去做一款“韩室气泡精华”,每套精华880元,五套可以入会,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可得到每套120元的推广奖励,下线再发展下线她还可以得到每套40元奖励。石先生觉得这种模式就是传销,女儿兴致勃勃,不断问家里要钱入货,他感觉焦虑又无奈。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南通市工商局在对此类咨询中梳理发现:一些“微商”模式与传销确有类似之处,如先要缴纳会费或购买商品成为会员,需要发展下级会员,销售团队分级,上级层层从下级的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中提取一定比例计酬。简言之,像石先生女儿加入的这种利用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进行商业运营的模式,其实质已经符合传销行为的三个要件,即:交入门费,拉人头,从下线人员发展数或业绩中层层计酬。

  “微商”有的打擦边球,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有的已经触碰了法律法规的红线。目前,针对这类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涉嫌传销的所谓新型营销模式,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相关监管部门正在全国范围摸排线索,重拳出击。市工商局也将密切关注互联网营销新模式,对定性为非法传销的行为将严厉查处,绝不手软。

  “微商”这种新型商业模式进入大学校园,成为不少在校大学生创业的首选。南通市工商局提醒大学生和家长,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活动,仅凭创业激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在校大学生一旦遭遇上当受骗甚至创业失败亏损,不妨先找学院的老师、辅导员、学生创业指导部门等寻求帮助,也可以向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举报,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周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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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