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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区法院集中宣判一批交通违法案件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18 08:28:00

  中国江苏网6月18日南通讯(通讯员 金永南 李振男 记者李志华)日前,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法院与公安联手开展的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暨宣判大会正在举行,来自全区的道路运输业主及机动车驾驶员200余人到会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1日19时许,徐某与朋友在某度假村酒店聚餐并饮酒。当日20时许,其酒后驾车与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3mg/100ml。法院认为,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当天包括徐某在内的9名被告主要涉及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其中被告人曹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20万元。

  据通州区交巡警大队教导员曹明介绍,近年来交巡警部门在加大硬件投入、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的同时,保持打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全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去年共查处酒驾1000多起,追究交通肇事、醉驾近200人。

  宣判结束后,通州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有关负责人结合具体案例,对参与旁听的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我们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既要当遵章守纪的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又要当平安出行的安全员,另外还要当文明交通宣传员,共同打造和谐文明的社会交通环境。”曹明接受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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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