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违法嫌疑人购置来没有任何手续的“黑油罐车”后,非法安装了加油枪和油泵,经过一番“改头换面”,一辆普通的油罐车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流动加油站”。可好景不长,这个当街流动加油的“定时炸弹”及时被南京警方查处。
1月15日,南京交警七大队民警在栖霞区智谷大道上巡逻时发现有一辆油罐车和两辆大货车同时停在机动车道上,从油罐车底部伸出一根长长的软管连接着加油枪,正在给大货车加油。出于职业的本能,民警决定上前查看,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该车左侧部位储藏柜里面竟然藏着一台加油机,加油机上还显示着数额。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在车厢内加装了加油设备,并非法销售柴油。更令人感到后怕的是,现场没有任何灭火器具和消防防护措施,场面十分危险。民警当即制止了现场违法经营行为,控制住违法嫌疑人,查扣了涉事车辆,调集特殊作业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排险作业,从“黑油罐车”储油罐内抽取柴油3000多升并运送至炼化工厂进行回炼,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流动“黑油罐车”随意停靠在路边给车辆加油,如果遇到火星,可能引起火灾或发生爆炸。车辆需要加油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加油站,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否则可能酿成大祸。另外,流动油罐车的油品来路不明,劣质油品可能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同时成品油属于危险品,一直处于国家的管制范围,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这辆流动“黑油罐车”,不具备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条件,更不具备经营油品的资格,其流动售油的行为涉嫌违法。警方将依法对涉嫌无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