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助助兴,心里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必然迎来法律的严惩。近日,南京交警查获多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11月13日凌晨,市民吴某驾车行驶至汤铜陆谷线路口时,被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拦下,经吹气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吴某交代,他前晚10时许,和朋友们在陆郎街上吃烧烤,其间喝了点啤酒,饭后就和朋友聊聊天、吹吹牛,让酒气消消。眼见着到了第二天凌晨1时17分,他认为酒气已过,而且已经到下半夜,料想不会被交警查获,心存侥幸的他便驾车往家中驶去。谁知,车辆开出不到3分钟,便被民警查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吴某将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11月14日,谷里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陆谷线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疑似酒驾。经查,叶某晚上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和两瓶啤酒,饭后叶某觉得心里憋屈,于是开车去找杜某谈谈两人的矛盾。目睹叶某开车前来且闻到他身上的浓浓酒味,杜某随即拨打110报警。经检测,叶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他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接受处罚。
11月11日凌晨,小行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名轿车行驶缓慢有点可疑,于是现场对驾驶人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金某酒精检测数值为15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金某称,因事业、家庭不顺,独自一人饮酒解闷,酒后自行驾车回家,以为交警不会检查网约车,便侥幸上路。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无证+醉驾”,竟还心存侥幸。11月10日23时50分,交警七大队民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车突然停车,并迅速向后倒车与后车发生碰撞。民警现场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0mg/100ml,后血检结果为235.3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民警现场对王某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王某去年11月份就因醉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王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聚餐结束后心想离家不远,就没有找代驾,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王某无证醉驾,被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还要承担醉驾倒车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11月13日凌晨,南京交警在二桥收费站入口处,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见到交警后突然停车,主、副驾驶换座位。民警要求全员下车配合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实际驾驶人董某吹气数值为7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数值标准。经询问,车内共有4人,其余3人均未喝酒,却选择让董某驾车上路。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通讯员 王立 王晨 沙学祥 尹峥嵘 张真庆 记者 马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