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设置20个集中燃放点!南京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1
听新闻

1月18日上午

南京市公安局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

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新闻通气会

重要提醒:

南京今年继续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

并设置20个集中燃放点

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法规政策情况

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规定,2023年南京市禁放区内继续实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政策,即: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区和江北新区全域,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部分区域,禁止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扫描二维码获取高清图↓

栖霞区

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栖霞、西岗街道区域。

江宁区

(1)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全境。

(2)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

(3)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

(4)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天泉路-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

(5)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六合区

宁启铁路与G36宁洛高速(马汊河大桥)交汇处(与原禁放区域汇合点)—G36宁洛高速沿线以北—G36宁洛高速与G2503南京绕城高速交汇处(六合南枢纽)—G2503南京绕城高速沿线以东—G2503南京绕城高速与S353(扬滁公路)交汇处—S353(扬滁公路)以南—S353(扬滁公路)与306乡道交汇处—306乡道以南—306乡道与S002(东部干线)交汇处—S002(东部干线)以西—S002(东部干线)与G40沪陕高速交汇处—G40沪陕高速与G2503南京绕城高速交汇处—G2503南京绕城高速以西—G2503南京绕城高速与白庙河(六合龙袍与江北新区玉带边界)交汇处—白庙河以东—白庙河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北—滁河与G40沪陕高速交汇处

溧水区

(1)永阳街道:行政区域全域。

(2)开发区:辖区内西侧边界线以东—沪武高速西段以南—宁宣高速以东—长乐大道以南—长深高速以西—沪武高速东段以南区域。

(3)东屏街道:辖区内沪武高速以南—宁杭城际铁路以西区域。

(4)洪蓝街道:辖区内天生桥河以东—五峰山路以北—无想山大道以北区域。

(5)无想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域。

高淳区

高淳区南北干线以东,砖墙与安徽交界线以北,固城湖与漆桥河东岸线至朝阳桥、朝阳桥至宁宣高速转盘高淳与溧水交界线以西,石臼湖与防洪埂以南合围区域内(含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全域,砖墙镇、阳江镇、漆桥街道部分区域)。

非禁放区设立20处集中燃放点

为充分回应市民群众燃放需求,突出“安全过年、喜庆过年”主题,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在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的非禁放区共设立了20处集中燃放点,引导禁放区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

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周密组织部署、强化宣传发动、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应急保障,禁放烟花爆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春节期间,将组织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应对火灾、人身伤害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做好保障工作。

市禁放办特别提醒事项

(一)继续执行禁放政策

春节期间,我们将提升巡查整治密度和力度,继续严查禁放区违规燃放行为,继续严打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

(二)微信团购涉嫌违法

烟花爆竹具有爆炸危险性,必须持合法证照专营。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美团、淘宝、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发起团购烟花爆竹,通过寄递送达,以及在外地购买并利用私家车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南京市禁放区燃放,危害公共安全,都属于违法行为。1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一辆私家车后备箱装满烟花爆竹,在行驶中突然起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即买即放注意安全

在非禁放区燃放时,应选择无可燃放物的空旷场地,避开易燃易爆、文物保护、山林和草堆等重点保护单位和部位。在设立的集中燃放点燃放时,现场购买、现场燃放完毕,不要用私家车运输,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

(四)烟花消毒没有依据

放鞭炮消病毒的说法系误导群众,没有依据。据相关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杀灭病毒,反而会污染环境,增加大气污染颗粒物,易致呼吸疾病。

请广大市民和在宁过年的外地朋友,自觉遵守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经查实的,我们将继续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

南京市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的,处100元至500元罚款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运输】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