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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布洛芬?立案调查!
2022-12-14 09:57: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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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将布洛芬捆绑搭售其他药品被立案调查,板蓝根等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立案查处……近日,针对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波动情况,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巡查检查,从严从快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防疫物资价格、捆绑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各类零售药店1386家,办理涉疫情防控价格投诉举报33件。

12月12日,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南京葆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华山路药房在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时,强制搭售其他药品,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指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立案调查。

12月7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南京九天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淳淳东路店陈列的新冠疫情防疫相关药品“金银花露”“急支糖浆”未按要求明码标价销售,南京淳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所陈列的新冠疫情防疫相关药品“板蓝根颗粒”“感冒清热颗粒”未按要求明码标价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定,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继12月7日向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发出规范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后,12月12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再发提醒告诫书,要求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者、组织者,依法合规经营,严禁无证经营;规范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合法自主定价,严禁哄抬价格。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营者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没收违法销售药品和全部违法所得,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备药,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记者 朱凯 黄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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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