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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严查!
2021-05-21 09:2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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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老破小”还是新建商品房,一旦与“学区房”挂钩,价格就会奇高。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的要求,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各区房产部门,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学区房名义宣传推广房源、是否存在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等问题。

据介绍,各区累计检查了19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随机抽查了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检查发现,赵江平、仟佰间、宿源等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存在以学区房名义宣传推广房源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其立即整改,撤销门店门头、墙面广告等以学区房名义宣传推广的内容。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部分经纪机构门店存在员工未按要求佩戴明示牌持证上岗、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证照等不规范行为,检查组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

据悉,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部署安排下,各区房产部门将持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综合整治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存在以学区房名义宣传推广房源,发布挂牌价格虚高、虚假、违规的房源信息7件;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证明、明示牌等问题77件。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各区房产部门当场责令涉事房地产经纪机构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78件,撤销宣传推广中涉及学区房的内容,下架已发布的违规房源信息。与此同时,我市对微博、微信、自媒体等在网络上发布有关学区房的相关信息加强监控管理,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市网信部门对违规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不得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加强内部管理,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规范经营。另外,经纪机构、相关自媒体及个人在网络上发布房产信息,要严格把关核实信息来源,确保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置。(融媒体记者 顾小萍)

标签:学区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
责编:王宛璐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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