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各区大队组成12个专项执法队伍,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截至当天下午4点,南京共查办了垃圾分类案件5起,处罚金额总计1080元。其中,浦口一家物业公司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桶,被罚款1000 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1日下午4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 2904人次,车辆496台次,检查全市街道85个,对各类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3714家,检查各类场所2313家,其中企事业单位565家,宾馆饭店404家,沿街店铺511家,农贸市场174家。开具各类执法文书286份,督促整改,督促整改单位包括南京兴贤佳园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栖霞区世豪商务宾馆、南京车享家汽车服务中心等单位。(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