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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政务“数据孤岛”!南京出台这个办法
2019-09-18 15:10:00  来源: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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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时代,随着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的大力发展,数据正在成为新的战略资源,无所不入的在各个行业内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务数据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8月7日,《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公布。

  今天(9月18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并通报该办法的立法审核情况。

  

  制定背景

  2015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文件,对政务数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南京市高度重视政务数据管理工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专门组建大数据管理局,着力加强政务数据管理和统筹协调,提升政务数据管理能力和建设水平。近些年来,南京政务数据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我的南京-智慧南京”APP已经成为整合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的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但南京政务数据建设依然存在政务系统建设不够集约、数据共享开放不够规范、数据安全缺乏制度保障等短板。

  立法审核标准

  不抵触:

  《暂行办法》在确保党和国家的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的同时,注意区分政务数据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从概念定义、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对二者进行了区分,还进一步明确“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有特色:

  《暂行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市政务数据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制度设计,带有鲜明的南京特色。依托“中国南京”“我的南京”等门户网站和智能门户平台,构建统一的对外服务门户和用户认证体系。

  可操作:

  《暂行办法》在明确政务数据类型的基础上,针对政务数据的采集、维护、共享、开放、异议提出等程序,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目标及遵循的主要原则

  目标:

  《暂行办法》着力进行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建设,明确政务数据全流程使用的制度规范,力图解决政务数据“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

  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抓好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实现跨部门数据高效调动管理,畅通数据获取、应用渠道。

  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遵循的主要原则:

  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有效应用、创新发展、安全规范。

  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规划建设、目录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和安全保障等重点内容。

  第一章阐释了立法目的、规范范围、政务数据定义、职责分工、交流合作,定义方面;

  第二章规定了政务数据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具体包括: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并实现各单位业务系统逐步整合、提升“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和“我的南京”智能门户服务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用户认证体系、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

  第三章明确了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汇总、审核、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四章具体说明了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的规则,明确政务数据应当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一次采集、共享使用。

  第五章规定了政务数据开放的原则、类型、程序,强调按照安全为重点、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应用以挖掘政务数据价值。

  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政务数据的安全保障责任,划定各主管机关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强调建立数据容灾备份及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测评。

  第七章明确了各相关机构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解释了相关术语的定义并明确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据了解,《暂行办法》的实施仅是提升政务数据管理、共享、开放应用的第一步,南京将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政务数据管理落实到实处。

标签:政务;数据管理;政务数据
责编:王宛璐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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