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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限专业医疗资源让给真正需要者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5-08 09:42:00

  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康复需求,与该类社会资源之间,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求大于供矛盾,如何化解?

  相关专家指出,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逐步增加精神病院数量与容量,是一个思路。但是,单纯依靠增加精神病院,不断扩建床位,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精神病患者通过不同途径康复治疗回归社会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让病情轻微或达到康复期的精神病人走“社区康复”之路,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

  英国是社区精神病学工作开展较早、较好的国家之一,很早就主张在社区照料精神病人。

  50多年前,美国推行了去机构化的精神病权力保护行动——精神科非住院化运动。全国性的“精神科非住院化运动”要求在全国建立社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住院、门诊和预防工作,使众多的精神病患者从隔离性精神病院转到社区中去,从而促进院外医疗服务工作的进展。全美精神病床总数由当时的56万张减至21世纪初的14万张,院外社区服务比例不断提升,其中超过大半的社区有精神卫生中心。

  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以社区为基地的康复(CBR)”思路,强调社区康复对于精神病人的重要性。

  今年5月4日,国家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专门召开《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会上,“社区康复”思路也为众多国内专家所认可。

  但推行“社区康复”难度不小。

  南京脑科医院社会精神科主任张南平介绍,一般情况下,重性精神病患者经过3个月的治疗,病情会基本稳定,就具备出院条件了。但事实是,具备条件的患者往往难以出院。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花菊香认为,邻居们的反对,是精神病患者难以重返家中的重要原因。

  “好不容易把身边的精神病人送到医院了,谁还愿意让他们再回来呢?”一位市民如是说。

  “一听说精神病患者要回社区康复,有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也觉得是‘烫手山药’,不愿意碰,怕居民闹事。”王明忠有点无奈。

  为此,南京民政部门一方面克服困难,稳步推进社区康复站的建设,同时出台新政策,请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出院,把有限的专业治疗资源提供给真正需要的患者。

  近期,市民政局修改出台了新的低保精神病人住院减免办法,要求精神病人入院治疗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详细评估。经评估后,对于病情严重急需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对于病情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转入社区康复站提供日托服务。

  今年,民政部门还将对主城区的病人采取“进一出一”的方式,将住院周期设定3个月,超过3个月,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自费治疗,不予减免,推动病人进入社区康复。

  同时,市佑安医院也实行住院病人康复三级开放管理,即:一级开放为经过急性期治疗病情稳定的病人,让其走出病区在院区以内进行康复活动;二级开放为病人通过住院治疗其自我管理达到一定程度,可以走出医院,到该院举办的职业康疗站进行职业康复训练;三级开放为通过二级开放后,经医生评定可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病人,将其转到主城区的社区康复站进行日托管理。

  在医护人员的陪伴下?患者在社区康复站通过艺术疗法进行康复?本报通讯员 佑康  本报记者 马道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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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