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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2024-05-15 16: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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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5月15日连云港讯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和转化工作,近日,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涉及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可能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检察机关办理的,应当及时交办。检察机关一般应当在收到代表建议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情况特殊确实无法按期答复的,应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办理,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督办建议需及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涉及检察公益诉讼事项的建议应进行案件化处理。代表建议提出的有关事项,经检察机关分析研判后认为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立案调查。《立案决定书》及后续的《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及时抄送同级人大机关和相关人大代表。

《意见》明确,市人民检察院应定期组织对已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将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书,报送至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备案。对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检察机关可以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案例参考和实践依据。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检察机关和相关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开展整改成效评估。行政机关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下一步,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聚焦“急难愁盼”等问题,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同联动,实现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无缝对接转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 作出积极贡献。(胡志远 高蔓甜)

标签:公益诉讼;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
责编:季昱希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