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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朋友“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差点断送学业生涯
2022-07-18 09: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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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7月18日连云港讯 “我要报案,我放在车里的八九千块钱被偷走了,警察同志,你们一定得帮我追回损失啊……”接到报警电话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去现场调取监控并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2021年4月7日凌晨1点,小天和好友小梅、小雨三人来到周边小区的停车位上挨个拉车门,心想如果遇到忘记锁门的轿车就伺机盗窃车内财物。可是,三人一连去了两个小区都一无所获。后来,在经过一个广场时,三人看到那里停放了许多轿车,就想继续“碰碰运气”。小天在外望风,小梅和小雨进去广场拉车门偷东西,就这样,二人成功得手并盗窃车内现金人民币7200元,而小天得到了200元的分成。

三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仅仅一天后,小天等人就因涉嫌盗窃被民警传唤,并立案侦查。在该案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反复思量,一方面小天与他人一起拉车门盗窃,已经构成了犯罪,但另一方面小天是一名大一学生,刚成年不久,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没有直接参与盗窃,若是将他起诉至法院,小天的学业也就算荒废了。再者小天认罪认罚,退赃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从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出发,检察机关最终对小天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2年6月10日,在宣布不起诉时,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小天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实施盗窃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明知同伴去盗窃仍然接送帮助也构成盗窃罪,希望你能吸取教训,珍惜这次的机会,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如今,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小天已经重新回归了学校,在检察官回访时他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尽自己的努力对社会多做贡献。

检察官提醒:盗窃不分数额大小、作案方式,只要心生贪念并放任,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样难以承受。任何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同样,也要提醒广大车友,千万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下车时一定要检查车辆门窗是否锁好。(以上人物均为化名)(刘颖颖)

标签:盗窃;检察官;犯罪嫌疑人
责编:国亚妮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