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日连云港讯 货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之一。近日,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一中队民警在某省道执勤巡逻时,查获一起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1月24日16时30分,执勤民警翟超在辖区某省道图河段附近开展路面查控工作,发现一号牌为苏JH3**9的三轮货车违法载人,三轮货车后车厢内坐着6个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辆搭载的是附近绿化养护的工人,由于较远,为图方便,便让工人坐在货车后车厢。货车后车厢没有扶手和座椅,一旦车辆出现颠簸,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指出乘坐超员客车、货车出行的严重危害以及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做出了处罚,并要求其将违规搭载的“乘客”进行转运。
警方提示:三轮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并且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何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