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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灌云实践
2021-06-02 16:3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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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6月2日连云港讯 每天,张巧儿(化名)回到位于灌云县南岗镇的娘家,看着患有严重脑梗的父亲和身患唐氏综合症的兄长,就忍不住感到心酸无助。以前,生活不能自理的父兄都是母亲在照顾,可就在今年2月10日,母亲被村邻骑电动自行车撞成重伤,至今昏迷不醒。前后已花去抢救费、治疗费、护理费等30万元,现在,光一家三口的护理费用每月就需一万元,而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竟分文未赔。

检察官的到来给了张巧儿莫大的安慰和依靠。

该案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前往受害人所在村镇调查核实,了解治疗情况,并主动协助他们准备司法救助所需资料,从快办理相关手续。

5月26日,检察官带着申请到的3万元救助金,再次来到受害人家里。随行的还有县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领导以及镇村干部,他们表示,将开通绿色通道为张巧儿的兄长办理五保手续,并为其母亲办理残疾证和低保手续。当晚,张巧儿总算睡了一个踏实觉。

创建“1+10+1”多元救助模式

这是自今年3月,该院联合县委政法委等全县20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并建立实体化工作平台以来,救助的首起案件。该《意见》的出台及工作平台的建立在全省检察机关属首创。

2017年以来,该院积极促进司法救助与多元主体联合救助的有效衔接,与县民政、教育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与扶贫办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起以司法救助、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10+1”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综合多元扶贫深度融合,确保应助尽助。先后救助110人,发放救助金119.2万元,救助人数、金额位居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前列。“1+10+1”多元救助机制获评全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其中,蒋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

打造升级版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司法救助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要求,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涉案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的客观需求。为此,我院依托职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提升救助实效。”检察长陈长春表示。

针对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之间存在缺乏相互兼容的救助程序、救助范围,以及参与救助的主体单一,难以满足被救助对象多元化救助需求等问题,该院向县委政法委提出明确救助范围分工,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确保程序顺畅统一,使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月24日,该院梳理和总结出可持续的制度机制、救助经验,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多元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请示》,县委政法委将司法救助工作列为今年“政法十件实事”之一,在“1+10+1”多元救助机制基础上,将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慈善总会等单位纳入多元救助成员单位,21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建立起“1+20+N”多元社会救助机制。《意见》对各职能部门社会救助的范围方式予以明确规定,联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协调开展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多元化救助,形成社会最大合力,开展救急救困工作。

建立工作平台 精准高效智慧救助

“1+20+N”协作配合机制的确立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打通了渠道。在此基础上,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该平台首期集成了全县扶贫、民政、残联、军务等四个部门信息共135216条,上述数据每月更新一次;检察机关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联合回访,相关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农村低收入人中开展分类帮扶,真正做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和智慧救助。

在办理张巧儿一家三口司法救助案中,该院通过该工作平台迅速确认其父兄为低保户,针对其兄长精神智力残疾、无子女以及其母亲受伤后呈“植物人”状态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发送“社会救助建议函”,该单位审核认为其兄长及母亲符合五保和低保条件,遂通知镇村相关同志与检察官到其家中现场办公。

“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尤其是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安排。”陈长春表示。(董启波 徐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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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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