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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建成市县(区)两级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
2020-12-10 17:52: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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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获悉,连云港继市级层面建立破产基金之后,近日各县、区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也相继建成。

为保障企业破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连云港市政府于2019年底印发《关于构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由财政拨款建立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基金,并于当年在市级层面建立破产基金,首期50万元已经拨付到位。

该项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快速推进。截至今年12月初,各县区均建成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 海州区政府先期落实50万元经费,将企业“破产基金”事项纳入2021年项目预算。连云区政府、赣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自落实30万元破产经费。东海县政府在县法院2021年预算中专项编制企业破产保障经费20万元。灌云县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设立破产清算专项保障基金,先期拟拨付10万元。灌南县政府安排财政拨付资金100万元。

市、县(区)两级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全面建成,为快速推进连云港市破产审判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中级法院将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优势,全力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切实加大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细化落实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曹守军)

标签:企业破产;破产;经费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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