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杨甜 刘阳)“以前,对非党村干部、非在编等人员的监督,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现在我们监督的底气足了。”看着挂起的监察员办公室牌匾,许多乡镇纪委书记纷纷感叹道。
去年11月中旬,东海县监察委员会向全县22个乡镇(街道、场、开发区)综合派出7个监察员办公室,县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增挂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每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联系3个乡镇(街道),在其中1个驻点办公。
成立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触角直插基层
东海县现新增监察对象8000余人,以往,对农村非党员的干部监督存在盲区,这些人既不受纪委监督,又不属于行政监察法的监督对象。“若是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出现问题,往往只能在违法后进行事后处理,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和廉洁问题很容易出现‘法办够不上,党纪不适用’的局面。”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朱江说道。
朱江是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增挂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以来,他又多了一个新职务:监察员办公室主任。
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负责联系该县洪庄镇、桃林镇、石湖乡3个乡镇,明确1名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负责人、1名专职监察员,所联系的乡镇纪委书记及1名以上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专职纪检干部共计6人担任兼职监察员。为了迅速开展乡镇的监察工作,他们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立即走村入户宣传监察员办公室的监察范围、职责和举报指南。梳理联系乡镇的监察对象底数,统一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资料。每周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情况,推进进展;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问题线索处置,研究专项工作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方案……
把监察职能向村级延伸,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根据县监委授权,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对联系乡镇(街道)所辖的基层干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围绕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察,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擦亮监督“探头”,拧紧日常监督螺丝
“惩治身边腐败问题力度还不够,社区存在违规申报、冒领情况……”这是东海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给牛山街道党组织中的一个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第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及时督促监督牛山街道抓好整改落实。据悉,目前,牛山街道纪工委、居委办、组织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责令不符合就业困难生活补助条件的34名居委会工作人员退回生活补助金,目前,街道纪工委已启动问责程序。
把日常监督抓紧抓实。除了督促所联系乡镇认真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开展日常监督时,还能派员列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站、所等乡镇(街道)所辖单位、组织及村(社区)召开的相关会议。等等,不断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县监委对乡镇(街道)农村基层的监察力度。
“我们在对发现监察对象问题轻微、情节较轻的,会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 。”谈起监督成效,县监委派出第七监察员办公室专职监察员王成开玩笑地说,自己就像一个扫描探射灯,让基层干部在言行上更加自律自省。
2018年11月初,第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所联系的温泉镇开展收取2019年农村医疗保险费用,王成在此次监督工作中发现,该镇羽阳村会计(非党员)任某在组织收取医疗保险费中存在违规行为。
按温泉镇政府要求,收取的医疗保险费需及时存至村集体账户,收齐后统一上缴。但任某考虑到存取手续比较复杂,为了图省事,擅自把各村组干部上缴的医疗保险费存入自己的储蓄卡,想等镇劳动所确认后,再将钱统一交到劳动所指定账户。
“任某虽是非党员,但行使了公权力,是我们的监察对象,他未及时将钱上缴到村集体账户,违法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其任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成说道。
紧盯农村“微权利”,彰显监督威慑力
“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种畜场费岭村共收取建房保证金54.4万元未入村账,在会计左某(党员)手中保管,且存在挪作他用情况。”在派出第五监察员办公室成立之后开展的监督工作中,该室发现了这条问题线索。
该监察员办公室主任曹春明及室成员仔细分析研判这条线索,并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一致认为“左某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极可能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便立即将线索由所在的纪检监察室移送县纪委监委案管室。9月12日,东海县纪委监委对左某立案调查。
“反映乡镇(街道)所辖的具有党员身份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主要涉及职务违法的,以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处置为主;主要涉及违反党规党纪的,以乡镇(街道)纪(工)委处置为主。”曹春明介绍道,下一步,他们计划将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避免“监督放不开手脚”,采取交叉监督方式,由其他乡镇(街道)的兼职监察员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配合开展。
“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管‘小微权利’,惩治‘小微腐败’,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力量。”东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