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张涛)“觉得为县开发区、侍庄乡政府的拆迁征地建设做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平时吃点喝点享受一点当做理所当然的事,对他人送的钱物,没有拒绝而是收下用于个人享受”“管福如的腐败行为不是在一夜之间形成的,而是通过小恩小惠的不断积累,让其心中产生了欲壑难填的贪婪想法,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而管福如正是跌倒在了这小恩小惠的‘蚁穴’。”……这是灌云县纪委监委对管福如滥用职权、受贿采取留置案件剖析中的一段话。
今年以来,灌云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开展好重大案件、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剖析了包括留置、科级干部、扶贫等16个典型案例并及时开展教育警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取得较好的成效。
首先是深刻分析案件发生根源、原因。从被审查对象的自我悔过书、检讨书中分析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因素,从“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分析问题发生的必然,从而找准案件发生的根源和原因。
其次是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反思个别案例启发全局工作的思考、通过典型案例透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制度管理和机制建设,及时提出中肯、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落实。
再者是切实开展教育警示。对案例剖析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结合案例剖析下发监督意见书、监察建议书,同时开展教育警示,实现标本兼治。今年以来,共开展教育警示6次,受教育人数200余人次,提出监督意见书3份、监察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