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7月2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马黎)7月18日,灌云警方3小时速破一起电动三轮车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7月18日上午6时48分许,在204国道灌云县境内480k+30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警后,灌云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杨等三人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往灌云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初步勘察,仅有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机动车道内,现场还遗留一摊血迹。民警迅速电话联系救治医院,得知伤者伤势严重,已无自主呼吸,医院确认已经脑死亡。

根据案件情况,灌云警方立即启动重大逃逸事故侦破预案,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兵分三路展开侦破工作,一路民警继续在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勘察,另一路民警赶赴医院了解伤者伤情并安抚伤者家属,第三路民警赴指挥中心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7时30分许,三路民警在专案组会合,将各种案件信息梳理汇总后,发现肇事车辆为一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肇事后向南逃逸,通过截取视频图片,分析三轮车是一辆立家牌淡黄色电动三轮车,车顶有行李架,约六七成新。因此类车数量太多,在现有情况下以车找人,难度大,耗时长,容易造成证据灭失、嫌疑人躲藏。专案组立即转变思路,扩大周边地区取证范围,对肇事三轮车视频截图的行驶方向和运行轨迹进行再分析,发现嫌疑人最后出现的画面是在仲集加油站东侧监控中。一个小时过去了,案件仍没有太大进展,只得再次扩大监控调阅范围,办案民警将周边可用监控视频重新调阅出来,结合模糊的人像进行分析比对。最终发现在事故发生地北侧东边一个公路口,疑似出现嫌疑人驾车逆行画面,其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204国道往南行驶,通过比对与现场肇事车辆极其相似,图像显示肇事者年龄较大,且事发是在早上六点五十分左右。专案组分析嫌疑人是附近村庄居民可能性较大,遂发动周边群众提供线索,将打印截图的照片在村庄周边张贴和发放。很快,一群众反映监控上的嫌疑人与下车镇彭渡村李某很像,且群众反映他家有一辆和肇事车辆同款电动三轮车。8时10分许,专案组民警到达嫌疑人家中,发现李某及其肇事三轮车都在家。9时30分,专案组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交警大队,在出示的相关视频及照片等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