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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两信一函”提醒廉洁“清明”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亮 王锦穆   2018-04-02 16:39:00

  中国江苏网4月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亮 王锦穆)“清明节将至,海州区纪委第二纪检组温馨提醒:清明节期间请您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吃喝,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请文明祭祀。”4月2日,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监督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教育局、科技局等13家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都收到一条来自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手机廉洁过清明提醒短信。

  据悉,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海州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廉洁“清明”提醒函等“两信一函”方式,提醒13家监督单位在节日期间要移风易俗,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做到“十条禁令”,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酒驾醉驾,文明安全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等。

  “清明节期间,我们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节日腐败’问题,对各类“节日腐败”行为扭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海州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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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