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1万送5千 连云港这家酒店“无限期”金卡说停就停
中国江苏网12月25日讯 “女士,为了回馈贵宾,我们九龙国际大酒店特别推出了一项优惠政策,您只要办理一张金卡,充值1万元,酒店就送5000元,而且将一直有效。”
这是几年前,连云港海州区的李女士在解放路九龙国际大酒店消费时,酒店人员向她推销VIP金卡时的说辞,随后的几年里,李女士一直凭卡在酒店里消费,但4个月前,酒店餐饮部却告诉她,这张VIP金卡不能用了。
此时,李女士卡里还剩的3000多元余额,成了“死账”。
持卡人:
说好“无限期”的金卡
突然不让用了
由于工作原因,李女士常在市区各个酒店举办各种联谊活动。201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到市区解放路九龙国际大酒店消费,结账时酒店4楼餐饮部的营销人员听说她常常在酒店举办活动,就向她推销该酒店的VIP金卡。
“当时他们说这种卡是酒店推出的一种优惠政策,一次只要充值1万元,酒店就送5000元,相当于卡内的总金额是1.5万元,而且这张卡没有期限,可以长期使用。”李女士说。
不过一次性充值1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李女士当时犹豫了,营销人员看出了她的担心,便进一步劝说:“你看我们的酒店这么大,有客房部、餐饮部,是有口碑有信誉的企业,不必担心。”禁不住对方的一再劝说,加上酒店确实拥有一定知名度,李女士最终充值办理了一张VIP金卡。
随后的几年里,李女士就成了九龙国际大酒店的常客,每次也都用这张金卡消费,一直很正常。但2017年夏天,李女士在该酒店4楼餐饮部拿金卡消费时却吃了“闭门羹”。
“酒店餐饮部通知我,这种卡餐饮部不再承认了!”这让李女士无法接受,“我的卡里还剩下3000多元余额,你现在拒绝我使用,当初说好的无限期不是骗人的吗?”
酒店餐饮部:
金卡是酒店方通知停用的
李女士说,和她一样在九龙国际大酒店充值办金卡的人还有不少,都有同样的遭遇,大家都觉得难以接受。
12月20日上午10时,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的这张VIP金卡。卡背面文字显示:
本卡仅限在九龙国际大酒店使用,本卡持有人享受VIP金卡待遇,不兑换现金,不得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当天上午记者拨打了卡背面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李女士来到了位于解放路上的九龙国际大酒店。此时酒店接待大厅空无一人,大部分区域被绿色植物隔离无法进入,不过大厅北侧一间办公室门厅上的广告滚动屏幕仍在招揽喜宴生意,看来还在经营。
记者找到餐饮部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出示李女士的金卡并询问是否能继续使用,却被告知此卡目前已被停用。“九龙国际大酒店客房部已经停止营业,2016年7月我们接手承包了该酒店的餐饮部,你这张卡是在原来的酒店办理的,并不是从我们手里办理的,所以,我们不认可。”一位工作人员说得很直白。
当天,现在酒店餐饮部的副总经理汪女士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称他们在接手酒店餐饮部时与酒店方签订了协议:“这个协议就是说顾客持卡来消费时,酒店方会按照协议支付给我们费用,让顾客的老卡可以继续消费。但在2017年3月左右,我们接到酒店方的通知,停止使用这些卡。”
汪经理表示,近期有不少持卡顾客均反映了同样的问题,至于卡内余额该如何处理,可咨询酒店管理方。
酒店管理方:
客房部已停止营业
负责人不在
事已至此,那卡内的余额是否能退还给顾客?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南极路附近的九龙云天集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相关原因九龙大酒店客房部目前已停止营业,相关情况他不清楚。当记者索要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时,其表示无法提供。
律师:
在未协商的前提下
限制消费不合法
当天,记者联系了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高明。戴高明说,本案中,商家首先没有履行提示告知义务,其次在没有和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内部承包主体变更为由,对消费者的持卡使用范围进行消费限制。目前还在实行的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据相关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用卡服务;发卡企业如终止兑付未到期的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
结合目前情形戴高明建议,酒店管理方应和商家共同协商,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