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实践监督执纪
中国江苏网10月2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颜嘉泽)今年以来,灌云县纪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责咎,努力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学习培训突出“实”。实行“月例会”制度,开展“每月一学”,深入学习王岐山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关于“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文章,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思想上紧紧扭住纪律不放。制定委局机关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以执纪审查程序和方法、谈话组织和策略运用、外围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制作、党政纪处分运用等内容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线索处置突出“细”。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针对县直机关、乡镇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尚未统一、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跟踪监督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县纪委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的要求,从问题线索“细”处着手,不断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机制,明确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发现的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问题的线索,必须每月定期报县纪委,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种方式进行处置。
教育提醒突出“早”。实践“四种形态”,关键要抓早抓小抓苗头,体现“早”字。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主要方式就是教育提醒。今年以来县纪委通过谈话提醒、信访谈话、廉政约谈、任前谈话等方式,不断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并注重在线索处置中强化谈话函询方式的运用。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谈话函询185人次。通过教育提醒,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规矩,推动了“两个责任”形成有机整体和工作合力。
责任追究突出“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绷紧“高压线”。今年以来,县纪委牢牢盯住“四种形态”中的“常态”和“大多数”,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责;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责任追究。对2名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并公开通报曝光;对4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公开通报;对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对11名直接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对2名分管领导实施诫勉谈话。通过严肃问责,实现了警醒震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