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涉港商事纠纷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馨颖)逾五千万元标的额的涉港商事大案,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会引发涉诉企业之间无休止的诉讼。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标的额逾五千万元的涉港商事纠纷。
2012年8月,该案第三人香港某租赁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新加坡某公司签订《集装箱租赁合同》一份,该案原告连云港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集装箱租赁合同》提供担保,2012年9月,该案被告连云港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集装箱租赁合同事宜签订了《质押反担保保证合同》一份,该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以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六百万股权质押,后因案外人新加坡公司违约,原告作为担保人赔偿了第三人损失后,依据《质押反担保保证合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起诉前,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六百万股权予以冻结。
“由于该案涉案标的额逾五千万元,且纠纷形成时间长,原因复杂,矛盾激烈,涉及面广,案件涉及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本案的债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陆续到期,如果简单判处,不但不能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而且可能引发系列诉讼,也不利于企业的双赢发展。”该案主审法官李国栋说。
李国栋是连云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在民二庭从事审判工作已经十个年头,具有十分丰富的审判经验。
由于涉案标的额巨大,其中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且案件当事人涉及到住所地位于香港的公司,在送达取证方面难度大,耗时长,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审法官李国栋在认真阅卷、仔细梳理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耐心调查和调解,经过6次开展调解工作,4次修改、修正调解方案,最终各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及时有效履行,结案后主审法官赶赴上海对已经保全的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六百万股权予以解封,调解协议在签订后一个月内顺利履行完毕。
案件的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挽回了各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双赢,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事后,主审法官李国栋婉拒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商事审判工作必须用先进的理念来引领方向,此次案件的成功调处,是连云区法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有效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成功范例。连云法院为进一步创新商事审判,强化商事审判应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作用,专门成立了金融、破产、公司、合同、保险五个专业审判合议庭,实行专案专审,努力满足经济建设中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连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