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数据化浪潮的发展使得媒介以基础设施的姿态渗透进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在本体论意义上变得“中介化”。当一切变得中介化时,对于社会学的经典命题——“人类如何建构社会世界”的回答自然需要重新调整。何秋红副教授和陈新毅研究助理在《传媒观察》2024年第3期刊文,认为尼克·库尔德利和安德烈亚斯·赫普合著的《现实的中介化建构》一书系统性地阐释了深度媒介化理论的核心概念;在广泛的历史维度内揭示了社会、媒介和传播各个层面的关系;深入地探讨了社会的中介化对于社会空间、时间、数据三个维度的影响;详尽地分析了深度媒介化时代自我、集体面临的秩序问题;发人深省地总结了深度媒介化时代的三大后果,在《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的基础上“接着说”,为媒介化研究引入了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资源,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当数字媒介及其基础设施不可阻挡地渗透进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海德格尔所称的“上手的锤子”,我们已经无法想象离开数字媒介生活将如何继续。当微博热搜、抖音热梗在智能手机的方寸之内不断流动,当人们的衣食住行都深深地和平台绑定在一起,当人们想要逃离平台却感受到深深的羁绊和无力……种种现象都表明,我们如今已经过着一种深度媒介化的生活。这时,我们如何理解当下的生活和社会秩序?
新的时代背景呼唤新的理论体系。《现实的中介化建构》(库尔德利和赫普合著)因此应运而生。在笔者看来,《现实的中介化建构》站在社会建构论的扛鼎之作《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的肩膀上,以“数据化”和“中介化”为研究指向,在深度媒介化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回答了“当一切变得中介化时,人类如何建构社会世界”这一基本问题,在与经典理论的对话中重新认识这个在本体论意义上变得中介化的社会。
新型社会知识:嵌入时空体验的数据
库尔德利和赫普认为,以数据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传播基础设施在社会交往中起关键作用,正改变我们获取社会知识的方式。“无论我们在何时何地使用一种基于数据的工具,它都总是在利用我们。这是算法嵌入日常生活中深层次的文化和社会影响之一。”库尔德利和赫普紧接着从时空维度出发,深入分析数据化浪潮之下人们社会生活体验面临的新变化,他们将数据视为“新型社会知识”,这一视角为洞悉个体生活体验和社会秩序提供了新路径。
在空间维度,社会的中介化不仅造就了新的空间景观,也影响着人们在空间中的生活方式。在数字化浪潮下,软件对社会空间产生了重要影响。诸如超市、候机厅等空间在软件的操控下被无声地塑造。通过软件系统,社会世界中的行动受到差异化控制,这种差异化控制会影响人的流动,从而使得城市变得碎片化。一个人可能会因为银行卡被冻结而无法在超市收银台前顺利付款,也可能因为软件系统无法识别身份信息而不能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深度媒介化时代,城市空间不仅变得碎片化,也变得媒介化。透过影像,人们对于网红城市的感知更多来自于城市“表征的空间”,即影像将城市空间符号化后衍生的想象。这种以影像为载体的媒介化想象生产,影响着人们对于城市空间虚拟与现实、隐喻与想象以及地方感的定义,是一种经由媒介化的空间再生产过程,即“空间的媒介化”。这种空间的媒介化会进一步影响网红城市的空间规划乃至居民的生活体验。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空间是事情发生于其中的容器;相反,空间是将人和事物结合在一起,并积极地塑造社会关系的环境和实践的无声演变层级”。
长期以来,人们对时间的存在习以为常。而在深度媒介化时代,媒介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的社会节拍器”。媒介技术与媒介内容已经成为人们感知与判断时间的参照系,在时间层面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体验,迫使我们去思考媒介介入下时间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媒介使得个人时间、社会时间具体化,成为人们生活节奏的参照点和刻度尺。手机就是推动人们受全天候在线要求约束的体现之一。这种“时刻在线”的律令将来自多个空间和活动的时间信号和义务导入单个时间流中,让人们始终进行着“并发性生存”,时刻处于多任务处理的压力之下,感受到时间的匮乏和当下的缺失。因此,作为对传播超载的回应,数字化存档和隐身应运而生。这种存档的方式在时间匮乏的背景下增强了人们虚拟生存的现实体验,但也无形中增加了隐私泄露、语境崩塌等不确定性风险,大大超出了主体的预期,互联网对主体的生活产生扭曲的影响,互型秩序出现了紊乱。
这种对于深度媒介化时代人们时间和空间体验的双重观照,以一种更加有温度的视角看到了数据化通过建构新的社会知识体系而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体验的嵌入,为媒介化研究赋予了一种兼顾批判性和人文关怀的新维度。
新型社会秩序:掌握数据的商业平台
当数据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知识,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在新型信息技术与社会环境下,媒介化呈现出一种特殊形式或具体表征,那就是“平台化”。正如作者提出的那样,数据化浪潮下出现了生产社会知识的新方法,这导致了一种新的尚未定型的社会性在现阶段出现了,我们可称之为“平台化”的社会性。深度媒介化时代,数字平台已经成为人们开展各种实践活动的新场景和新工具。“平台社会”成为对当前“媒介化社会”的精准提炼。在平台社会中,商业平台企业是“规则与资源的结构性占有者”,其掌握着新型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作者首先从“自我”和“集体”的层面入手,并延伸至组织和政府层面,来探讨平台社会中的秩序问题。
首先,库尔德利和赫普认为,在商业原则之下,平台公司为了从数据中获取利益,建立起一种“分享的律令”,他们宣称通过分享而参与社会知识的创造是新型的基本人权,从而掩盖了“为了谁而分享”这一真正的问题。也就是说,商业力量在个体和群体的日常交往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商业平台凭借着强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度,规定着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通过这样的方式,商业平台建构起一种以媒介为中心的意识形态。
就像人们只有通过意识形态才能对自己生活的合理性进行证明一样,深度媒介化时代人们日常生活的合理性也必须依赖媒介进行解释。在数据化的模式中,个体获得的任何对他人体验的接触权都必须经由平台和数据基础设施的算法等中介化安排,而由此产生的收益则归属于平台与公司。在这种运作逻辑和意识形态下,形成了一种“由公司维持和为公司服务”的“平台为王”的社会秩序。平台似乎成为了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个体要想维持自我,就必须维持与数据基础设施的关系,从而被绑定在为公司服务的社会秩序中,被迫或是无形中被迫时刻分享,从而深陷时刻被监视的状态之中,变身为平台商业运作逻辑之下的数字劳工,将自我绩效化和经济化,通过获取粉丝、点赞、转发的方式进行着所谓的有效投资。
紧接着,作者提出,不仅是个体,深度媒介化也正改变组织的“内在生活”,由此改变组织与更广泛的权力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媒介环境影响着组织特征的建构、组织过程的转型以及组织内部知识生产的转型,组织生活变得依赖于外部的资源,这影响着更广泛的权力分配和社会秩序的性质。随着深度媒介化程度的逐渐深入,组织的媒介化运作正越来越成熟。在中国语境下,飞书、钉钉、企业微信等平台,都深深地嵌入组织运作的方方面面,不仅影响着组织内部的权力分布和组织氛围,更使得组织和外部的交往更加频繁;在政治层面,我国主流媒体改变语态,积极融入各大平台,适应不同媒介平台的语态,探索着政治传播的新可能性。
总之,越来越复杂的相互依存的传播设施造就了数据化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更多地依赖于基础设施的强制力而不是经过公开讨论的合法性规范。至此,库尔德利和赫普针对数据化对于社会秩序的扰乱和重塑,从唯物主义现象学的视角揭示了数据化的代价。
新型社会化方式:“自我”社会化的媒介化
库尔德利和赫普将“自我”作为理解深度媒介化时代变动的社会形态运作的观测点,这种将个体境遇放在时代背景之下进行考量,从而进一步观测时代特征的路径,为媒介化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考。他们认为,深度媒介化时代,“自我”成为了异于往昔的角色。自我面临着网络带来的连接压力,在数据平台营造的所谓“分享的律令”之下,被迫在网络空间中进行自我展演。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平台成为了自我的生活方式和逻辑,是否有个性依赖于是否在平台上展露个性。其后果是,自我面临着连接的压力、隐私泄露的风险和表演化生存产生的倦怠,难以在“自我分享”和“自我暴露”之间取得平衡。
库尔德利和赫普进一步提出,媒介如今成为自我叙述的资源、自我呈现的资源和自我维护的资源。“我们不再去上网,因为我们时刻在网中。”媒介提供的这种资源翻开了自我历史书写的新篇章。一个人的日常或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总是会不出意外地出现在社交媒体的时间线上,自我与世界得以连接。人们通过维持社交媒体账号的更新频率在深度媒介化时代保持自我“存在感”,然而这种自我叙述和呈现却不得不依赖平台并受控于算法。同样,在开放的网络架构中,此时此地的一句话被彼时彼地的人获取,很可能引发语境坍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数字时代的自我表露往往是非直接的,自我会无形中受到媒介平台数据评价机制的影响,主动迎合平台和受众的期待,从而实现有效的“自我维护”。乐观地看,媒介是一种自我叙述的资源,而警醒地看,媒介成为了自我的生存方式,自我面临新的压力——为了使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而必须时刻在线表现自己,否则就失去了人的社会性。
“我是谁”这样的哲学性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当自我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流时,往往会关注“人”本身的愿望。我们试着在万物互联的时代断开连接,暂时脱离媒介,重回“减速乐土”,这说明人已经在加速社会和媒介化社会的双重压力之下不堪重负。一方面,我们对于生活的物质需求由媒介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对于“我们是谁”的追问又驱使我们逃离媒介。然而,这个复杂而充满张力的过程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确证着一个事实,那就是媒介已然具备了居间性,作为基础设施渗透到人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们生活于媒介中,建构起人们对于日常生活的理解和解释,人们的社会化过程已经如作者所说,“不可避免地变得媒介化了”。
新型时代境况:深度媒介化时代的递归与自反
可以说,库尔德利和赫普通过缜密论述,最终确立了这样一个观点:媒介已然嵌入社会世界的建构过程之中,成为一种不可辩驳的制度,而制度就是一种客观事实。他们把这样一种时代境况概念化为“深度媒介化”。
库尔德利和赫普认为,深度媒介化的三个后果是:
第一,社会和媒介进程都呈现出深度的递归性。深度媒介化时代,我们的生活好像被媒介串联,这种递归性的后果是,当递归性被中断,个体的本体性安全便受到威胁。一旦媒介瘫痪,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社会基础设施本身停摆了。第二,深度媒介化对更广泛的社会秩序产生了影响。社会行动的空间被无法摆脱的连接覆盖,商业力量驱动的基础设施使得物质生活和物质空间本身被建构出来,实际上重塑了社会。第三,深度媒介化强化了社会行动者的自反性。一方面,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媒介,人们追求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使媒介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但另一方面,媒介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又使得个体产生远离媒介的需求。这种自反性恰恰体现了媒介化的深度。
在《现实的中介化建构》一书的结尾,他们提出,深度媒介化时代还有一些规范性问题亟待解决。在今天的中介化环境中,现实的社会建构牵涉到便利与自主、外部力量与我们的内在需求之间的深层次冲突。社会生活所必要的开放性和商业力量对社会生活空间的肆意圈占之间,存在着最深层次的张力。一方面,个体在所谓“技术赋权”的迷思下对不断建构现实世界的新技术的曙光心向往之;另一方面,新技术在某些方面却并不按照个体的愿望发展,反而蚕食着个体的生活空间,产生了诸如数字劳工、社会加速、自我物化、体验萎缩、关系淡漠等一系列新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外部力量与我们的深层次需求在深度媒介化时代的复杂张力。在伯格和卢克曼的启发下,作者立足于“社会是人的产物,人是社会的产物”这一基本的观点,深刻分析了深度媒介化时代“人的境遇”问题,不仅有立足时代的冷思考,更有扎根人文的热关怀。而如何解决这些冲突,还需要我辈像库尔德利与赫普一样,怀揣着这些珍贵的品质,在前人的肩膀上,再向前一步。
(载《传媒观察》2024年第3期,原文约8000字,题目为《“分享的律令”:数据化浪潮下社会秩序的重构》。此为节选
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传媒观察杂志”公号全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PRG6Z3waw3aPsynprw5XA。本文为河海大学中央高校项目“新媒体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B230207009>、河海大学中央高校项目“区域传播视域下长三角媒体融合发展的动能与路径”<B22020106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何秋红,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新毅,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