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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观察》|乡村主播数字劳动的“劳工分层”
2023-12-07 14:42:00  来源:《传媒观察》  作者:倪小帆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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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技术赋权的背景之下,乡村主播正积极参与短视频平台的数字劳动,由记录时代的免费劳工转向直播时代的有酬劳工。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倪小帆和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勇在《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刊文,发现由于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的网络资源的不同,导致了其在短视频平台上资本积累的速度以及网络空间中所占据地位的差异。因此,有必要对“数字劳工”进行分层次探讨。研究认为,伴随劳工主体性的凸显,需要关注分散在不同层级的数字劳工,在资本的律动中理解不同等级数字工作的工作方式以及剥削程度,进而丰富数字劳工的研究内容,并推动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从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以快手播放量第一的乡镇——江苏省连云港H镇(以下简称“H镇”)为研究对象。在H镇,当地的乡村用户积极从快手平台上的展演者向卖货主播转变。H镇约有300多位主播,家家户户卖海鲜。每天晚上八九点有上百个直播间开播,进行卖货实践。笔者通过对H镇进行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以及参与式观察,基于各主播的粉丝量的不同,将其分为头部主播(粉丝数量在200万以上)、中部主播(粉丝数量在100万―200万之间)和尾部主播(100万以下),并访谈了来自头部、中部、尾部等25位乡村主播。短视频平台的卖货主播带有明显的层次性和梯队性,那么不同层次的主播在平台所受的剥削是否相同?同一主播群体内部是否存在剥削?数字平台给乡村主播提供的灵活就业机会对他们来说究竟是自我实现还是自我异化?

由于直播带货对于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互联网营销师”以及“直播销售员”也被国家纳入新的职业范畴,这意味着“电商主播”“带货网红”作为一种新的职业也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卖货主播”属于一种弹性雇佣的职业,劳动者可以自主支配劳动时间,这一定程度促进了快手平台上的短视频用户从数字产消者向卖货主播转型。乡村社交媒体用户不再是平台上的免费劳工,而是依靠短视频平台获得一定收入的数字工作者。根据乡村主播所占据的平台资源的差异,研究者区分出头部、中部和尾部三种不同层次的数字劳工。其中,头部、中部、尾部主播的占比约为1∶17∶32,不同层次的主播,在短视频平台上受到的剥削程度也不尽相同。

头部主播:权力和声望的集大成者

在H镇,乡村中的头部主播较早地开始了短视频平台的数字化实践,他们凭借自身的亲和力与草根化特征在快手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生产,通过营造与受众间的“老铁”关系,积攒了一定粉丝量和关注度,其粉丝量一般在200万以上。

在短视频平台电商化发展的趋势下,头部主播开始纷纷由短视频平台上的产消者转向卖货主播,头部主播拥有长期存续的平台粉丝资源,他们的粉丝具有极强的黏性。他们占据短视频平台上的话语权优势,不断创造出平台上的销售奇观。例如,头部主播通常在开播两小时就能完成几百万元的销售额,通过流量、社会网络关系和话语优势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头部主播在直播平台上赚取的收入超出一般职业的工资水平,也降低了平台对自己的剥削程度。

在直播经济时代,乡村头部主播不仅获得了满足他们生存需要的工资,同时也开始由劳动者向创业者转型。因头部主播深谙平台的运行方式、带货方式以及直播带货的技巧,他们还开启了自雇工作形式(因为高额的成交额和巨大的订单量),开始雇佣带货主播、打包人员、采购人员等,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还带动整个乡村数字经济的发展与就业的转型。

此外,部分头部主播不仅在短视频平台上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入,也在乡村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和声望,开始成为乡村中的数字精英。乡村数字精英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精英,这些“草根”出身的新群体既非体制授予正式权威的权力精英,也非掌握大量财富资源的产业和资本精英,更非以知识文化而著称的知识精英。“平凡”是这些“新精英”群体的核心特质,得益于技术赋权的“草根”主播,实现了从边缘位序向圈层核心位置的跨越与升迁。

中部主播:家庭致富者与乡村中的“微名人”

在直播卖货的数字化实践中,中部主播不仅要注重短视频内容的生产,还要加强与粉丝间的关系建设,即加强对直播间内粉丝情感的调动和维护。中部主播借助直播间砍价的情感策略,营造与粉丝间的亲密关系,并在动态的关系建构过程中,实现情感投入与经济利益的转化。中部主播通过付出情感、控制情感等手段,满足了直播观众低价购买商品的诉求;通过让利的做法,进一步维系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通过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增加观众的购物欲望,进而确保直播间保持良好的销量。

虽然中部主播在直播平台上的权力和声望次于头部主播,但是,他们基本上可以在短视频平台上实现自给自足,不仅能够完成自己的灵活就业,同时也可以完成家人的灵活就业。不仅是短视频平台的网络红人,同时也在积极地参与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助力邻里间的再就业,成为乡村中的“微名人”。

返乡就业对我来说算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我自己在快手平台上获得了一份新工作的同时,我父母也不用外出务工了,平时也可以帮衬着我们打包、发货,我还能有时间陪伴小孩,我挺喜欢目前这份工作的。(访谈对象S10)

尾部主播:无名者与被剥削者

乡村中的头部主播和中部主播在直播卖货的实践中,依旧遵循着产消者的逻辑:即通过优质的内容吸引粉丝关注,进而促进关注量向销售量的转换。在乡村红利的刺激下,最后进入短视频场域的乡村用户,更多的是跨越了作为产消者的阶段,直接转向作为电商直播的主播,通过搭借短视频平台进行卖货。他们既无早期粉丝资源的累积,又缺乏对于粉丝关系的维系,这样的劳动方式与传统的线下售卖方式并无太大区别。只是通过在直播间进行产品内容播报的方式,来获取偶然进入直播间用户的下单。此种方式既难以建立自己的私域流量,也未能抓住直播电商的关系逻辑,只是一种“守株待兔式”的变现。在直播平台的流量分配机制的作用下,尾部主播必须高频率地进行直播,并尽量延长单场劳动时间,才能实现热度叠加。他们通过增加工作时长来完成自己的可见性,深受短视频平台的剥削。

短视频平台并不像传统商业公司所从事的制造行业进行物质生产,相反,“社交”是其核心,他们更关注用户之间的社会连接、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颠覆了传统经济模式,促成新的价值生态链,最终形成了一种以平台为手段,以数据为资源,以“数字劳动”为生产力,以互联网为结构的新利益循环模式。很显然,后入场的乡村主播对于短视频平台的使用并未侧重社交关系的运营,更多将其单纯地视为一种卖货的平台,故带来收益低下的问题。尾部主播为了追求短视频平台流量的倾斜,往往心甘情愿地在短视频平台上延长工作时间。

在H镇的尾部主播,以自我激励的方式,不舍昼夜地进行长时间的直播卖货,在“为自我打工”的信念下,他们比其他劳动者获得了更灵活的就业方式,但是也舍弃了更多自由,模糊了自身休闲与劳动的边界。他们为平台生产剩余价值,为平台贡献数据产品,平台数字资本以“自主性”的谎言掩盖了“压迫性”的强制劳动,数字剥削者在快手平台的自主性实际上是“他主中的自主”。这种为平台打工的劳动过程的控制更加隐蔽,不少尾部主播因无法持续在短视频平台上获得红利,而成为最早的一批离场者。

结 语

随着短视频平台向电商平台的发展,用户在社交平台上的劳动形式也开始发生转变,从作为产消者的免费劳动到直播平台的有酬劳动,乡村主播在短视频平台的劳动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报酬。但不同层级的乡村主播因其在社交平台上个人资源的不同,获得的劳动报酬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带来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对于乡村主播当下的平台劳动,需要跳脱出普遍剥削的视角,分层看待不同主播的劳动情况。

对于头部和中部主播,短视频平台上的工作更多是一种自我实现,他们能够在平台上产生价值并且发挥着极强的自主性。而对于尾部主播,这种“自我实现”的方式,更多像是一种自我规训,平台资本主义加剧了对于尾部主播的时间剥夺,尾部主播也并未实现自我的增值,反而沦落为资本增值的重要一环。

本文认为,判断一个个体是否被剥削,更为准确的方法是,要看他是否会在一种“特定条件”下获得更好的分配结果。所谓“特定条件”是指,某些参与者必须以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才能换取其所需的报酬,而其他参与者却能以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换取其所需的报酬。对于头部主播和中部主播来说,他们以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获得了较高的劳动报酬以及较好的分配结果,同时还产生了成就感和获得感,再以普遍剥削的视角去研究乡村主播的数字劳动,显然出现了不适。

当下,平台技术架构正由城市扩展到乡村,短视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劳动所需的技能、资格等准入门槛,为平台劳动者创造了新的就业渠道和更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数字劳动提供新的研究载体。但是,虽同为短视频平台上的劳动者,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特征并不相同,伴随劳工主体性的凸显,数字劳动研究需要在资本的律动中理解不同特质的数字劳工的工作方式以及剥削程度,如此,才能真正丰富数字劳动研究,推动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载《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原文约12000字,标题为《“劳工分层”:快手平台乡村主播的数字劳动研究》。此为节选,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传媒观察杂志”公号全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1r3mV5-38mi2UGmz98qwg。)

【作者简介】倪小帆,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勇,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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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