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各种新的网络叙事形态为当代数字文化与叙事研究等领域提出了新议题。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安南伯格传播学院及社会学系教授杨国斌和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讲师王维在《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刊文,以网络评论为例,借鉴较新的叙事学研究成果,对互联网时代的叙事实践和形态作初步探讨。研究发现,网络评论具有“非此非彼、模棱两可”的阈限叙事特征。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主要体现在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三方面。在网络化叙事中,网络平台的可供性是“想象的可供性”,网民按照自己的习惯以及对平台可供性的期待,进行网络化叙事的共创,这种能动性来自他们的“叙事惯习”。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化叙事的逻辑依然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同时,网络化叙事的其他研究面向如智能工具叙事还有待学者和读者继续发掘。
2019年初,咪蒙旗下的微信公众号“才华有限青年”推出自称的非虚构故事《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故事主角周有择以市高考理科第一的成绩考入名牌大学,上大学期间打工攒钱供妹妹读书,毕业几年后却因病早逝。该文迅速走红,其悲情的标题和感人的细节令人扼腕。不过随后,网民通过海量的评论对故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有网友甚至把当年“周有择”所在省的市级高考状元名单翻了出来,查实并无此人。在舆论的压力下,咪蒙在微博发出道歉信,表示对在网上引发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反思。事件发生后,咪蒙旗下所有社交媒体账号均被关停。
近些年,这类以悲情、温情或亲情故事赚取流量的商业制作不断走红,体现出一种叙事商业化的倾向。这种商业化叙事不仅在国内常见,也在全球范围内大行其道。因为当代社会的许多产业,从心理咨询、商业咨询,到广告、竞选,甚至各类公益项目宣传等,无不靠讲故事来赢得受众和用户。对此,叙事学者提出了尖锐批评,认为这类具有明显商业目的的策划性故事(curated stories),把问题聚焦在个体或道德层面,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理念不谋而合。商业化叙事以及各种新的网络叙事形态为当代叙事学研究、数字文化与叙事研究等领域提出了新议题。我们应如何看待叙事及其在当前的社会意义?如何认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新的叙事形态?本文以网络评论为例,借鉴较新的叙事学研究成果,对互联网时代的叙事实践和形态作初步探讨。
作为“阈限叙事”的网络评论:叙事边界的拓展
《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刷屏后发生反转,无疑与网民在社交媒体上通过网络评论提出的质疑直接相关。网络评论,即通过网上留言、发帖、转帖、点赞等功能发表意见、分享信息等,一直是互联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表达方式,网络评论有多种体裁和形式。有学者研究美国上市公司的BBS论坛,发现其用户评论有4种不同的体裁,即问讯类、争论类、商品推销和晒黑料类、人身攻击类。中国大陆BBS论坛上的评论体裁更为繁多,往往根据论坛的不同议题呈现出不同体裁。时事评论是其中较常见的体裁,其影响大至常常形成网络事件。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消费者评论,如影评、饭店酒店的点评和B站视频上的弹幕等,也都有其独特的体裁特征。视频、直播、播客平台的评论更因其视觉和声音的表达形式自成体裁。不过,网络评论虽然在网络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但作为一种新的表达形式和体裁,却很少受到学界关注,长期处于边缘状态。
从叙事学传统来看,人是讲故事的动物。不论在日常生活还是文学艺术中,人们的交流和表达都遵循一定的形式,最主要的形式即是叙事(narrative),而叙事的核心特点是完整性。
有些网络评论具有明显的叙事特征,但也有很多网上的留言、评论,是只言片语,甚至仅仅是几个简单的符号、字母、标签、表情包之类。如何看待这些零碎的表达方式?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碎片化的表达,是否仍具有叙事特征?
鉴于在数字文化中普遍存在不同象征形式的交叉和混杂现象,有学者主张不应拘泥于具体某种象征形式(不论是叙事还是数据库)自身的特性,而要注重研究它们之间的交叉、互动和重叠。他们提出,不同象征形式的交叉点,属于“叙事的阈限”或“边界地带”。这类叙事边界地带包括数字、清单(list)、表格、可视化图表等。一篇题为《作为阈限叙事的数据自我追踪及其潜能》的论文提出,用可视化图表、数字等方式展示出来的个人健康数据(如体重、血压、心率、每天步数),虽说是数据的展示,但仍然包含了意义和阐释,并非纯粹无序的数据堆积。因此,数据可视化图表之类的形式,虽不是传统的线性叙事,但仍具有叙事的某些特征,可视为“阈限叙事”。
从叙事学角度看,“阈限叙事”正是对既有叙事结构的某种颠覆和拓展,以及对新传播体裁(如可视化数据)潜能的“发掘和明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网络评论视为阈限叙事的范本。网络评论以及众多不断涌现的新的数字文化表达形式,颠覆了传统叙事的线性结构,拓宽了叙事的边界,使叙事的方式更开放,叙事的体裁更多样化。从叙事学角度看,网络评论的形式对于受众展开互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网络评论的基本形式,本文称之为网络化叙事(networked narrative)。
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
网络评论具有“非此非彼、模棱两可”的阈限叙事特征。那么,如何进一步分析其阈限性呢?本文认为,网络化叙事的阈限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互动性、非线性和开放性。
网络化叙事的核心是互动性。网民通过社交媒体强大的网络连接进行即时性互动。这个互动的过程既是传播的过程,又是生产叙事的过程,也使得叙事具有了明显的网络化特征。
由于网络互动的过程有多方参与,且往往因缺少组织和协调导致互动的时间长短不一,因此,叙事中“故事情节”的发展方向变幻莫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也就决定了网络化叙事具有非线性的特征。有些网络化叙事没有明确的结尾,还有的叙事呈现出循环性,比如旧故事被网民重新转发,又回到大众视野,成为新故事。
网络化叙事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作者与受众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互联网的互动性特征使得叙事主体多元化,受众成为“共创者”(co-creator),传统意义上作者与受众的二元对立思维被打破。互动过程中,受众的参与成为叙事发展的重要动因。
受众参与方式有多种:一种是解读。受众通过解读,给看似凌乱、没有逻辑的文本赋予完整的意义,这本身就是创造意义的过程。在互联网上,零碎的信息,如微博、推特的发帖,经读者解读,而呈现出一定的故事性。
另一种受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留言和评论等方式,对原文直接进行补充、编辑、改造、扩展、纠错、点赞,等等。阅读过程同时也是互动和共创的过程。比如2009年百度贴吧网帖“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引发近万网友“跟帖”,网易新闻跟帖中的“盖楼”现象等,都是通过网民的积极互动而生成的有影响的网络化叙事。
“想象的可供性”:网络化叙事者的叙事惯习
在网络化叙事中,叙事的完整性是相对的。叙事的主体也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作者,还包括网民。为什么散落在网络空间的网民,能够在没有协调和组织的条件下进行共创活动?这与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可供性(affordance)有关。
本文认为,在网络化叙事中,网络平台的可供性是“想象的可供性”。网络化叙事的参与者,按照自己的习惯以及对平台可供性的期待,进行网络化叙事的共创。他们不是平台的被动用户。网络化叙事者的这种能动性来自他们的“叙事惯习”(narrative habitus)。
从叙事惯习的角度看,网民是网络化叙事的参与者。他们不仅能够在零碎的网络评论中看出故事性,而且还能通过评论、转发、点赞等方式,参与故事的演绎和创造。这是因为网民具备了网络场域的“叙事惯习”。网民们在网上生活(如在朋友圈或论坛里看帖、发帖),懂网络交流方式,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言,用什么样的方式(如使用表情包、红包)发言,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发言(如避免被“封号”)。正是有了这样的叙事惯习——我们不妨称之为“网络叙事惯习”——网民才能够游刃有余地穿梭于网络空间,参与到网络化叙事的过程中。
网络叙事惯习是否也如同一般的叙事惯习,有具身性特征?本文答案是肯定的(但智能工具的叙事另当别论)。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特征来自两方面:一是上文提到的“想象的可供性”,想象所包含的各类情感、感觉等因素,离不开身体和人的意识。二是来自身体各部位的动作。我们坐或站在电脑前面(或手握手机),用手指轻触键盘,眼睛盯着屏幕,打开网页或客户端看帖、点赞、发帖。网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与身体的动作分不开,其头脑也在运转、思考、感觉。网络表达方式的简单化,就与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相关。网民使用符号化和图像化的表达方式(如表情包和英文字母缩写),一方面克服了输入汉字速度慢的缺点,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交流表达的趣味性。这些都与网络叙事惯习的具身性有关。
未结束的结语
在数字化时代,表达的形式趋于多样化和碎片化,但表达的逻辑仍离不开叙事。不论什么事情,如果有头无尾或虎头蛇尾,便会使人感觉“事情没有办完”,对网民来说也会留下遗憾,甚至引起失望和不满的公众情绪。互联网上发生的很多社会事件,之所以发展成网民的抗争,往往是因为一开始网上爆料的事情没有明确的下文,或者事情本身存在的疑问、疑点太多,网民得不到答案。网民以转发、评论等形式,对公共问题不断进行追问和讨论,从叙事角度看,类似侦探小说叙事情节的发展——发现疑点、寻找线索和人证物证,直到案情真相大白。如果疑点得不到解答,案情未破,故事就无法收尾。
在互联网之前,叙事逻辑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网络化叙事的逻辑对于社会生活同样重要。网络公共交流不应违背网络化叙事的内在逻辑。
假如把本文也看作是一次网络化叙事的实践,那么本文只算是故事的开头。这个故事有很多未能触及的方面,有待学者和读者参与共创,继续把故事讲下去、丰富下去。比如,网络化叙事的体裁和媒介形式多种多样,有短信息,也有长文(如非虚构写作);有文字,也有视频音频。这就要求研究者更仔细地区分网络化叙事的体裁和媒介,研究跨体裁叙事、跨媒介叙事的特点,包括叙事风格、网络化美学的特征等。例如与抗争性叙事相比,商业化叙事在语言和风格上有何异同?又如,在流量经济和数据资本主义时代,网络评论的参与者也是数字劳动者,他们参与网络互动的同时,无偿地为社交平台贡献了用户数据。那么,从平台劳动者的角度,如何看待网络化叙事?第三,网络化叙事的社会效果并不都是正面的,其中时有乱象,产生负面影响,如本文开头提到的“寒门状元之死”等商业化叙事案例。因此,网络化叙事一直是网络治理的对象。如何在治理过程中,平衡利弊,保护网民参与的空间和热情,也是网络化叙事研究中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最后,在算法主导的流量经济和ChatGPT时代,网络化叙事将受到怎样的冲击,也是研究网络化叙事的一条线索。各类智能工具能以不同方式参与到网络化叙事中,影响叙事的过程和结果,如机器人参与网上聊天,或者用智能工具写新闻、讲故事。但是依赖智能工具的叙事,能否替代网民直接参与的叙事?至少在现阶段,本文认为还不能——因为网民有其不可替代的叙事惯习。上文曾提及,叙事惯习有具身性和感知性的特点。网民的叙事惯习通过身体和感官获得。他们的爱恨情仇、焦虑、恐惧等种种情绪,在日常网络实践中,不知不觉地塑造着他们的惯习,又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网络交流。智能工具可以掌握比网民多得多的语言,但却无法像网民那样,通过身体和感官来感知世界。智能叙事工具没有具身性的叙事惯习。因此,智能工具讲的故事再动听,都不是网民的真切心声。
(载《传媒观察》2023年第11期,原文约10000字,题目为《“重点看评论”:叙事阈限、叙事惯习与网络化叙事》。此为节选,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传媒观察杂志”公号全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rIVTKFUA0mjSvQahYeLxg。)
【作者简介】杨国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安南伯格传播学院及社会学系教授
王 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