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发布,517种(类)野生动物成为新增的重点保护对象,还有65种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后,被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达980种和8类。在江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增至157种,其中有48种为本次新增,增幅高达44%。
根据有关规定,对野生动物禁捕禁食禁养殖,因此,对于很多野生动物来说,进入重点保护名录就好像是获得“免死金牌”,而“升级”后也将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更好的保护。
江豚从“二保”升为“一保”
3月4日,天清气朗,南京鱼嘴湿地公园,观江远眺的市民和游客云集。“上个月有人在南京眼步行桥附近的夹江看到过江豚,要是能拍到江豚就有意思了,那可是江苏的名片。”市民李奇说。
江豚是长江旗舰物种,其种群状况被认为是长江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此次调整,“水中大熊猫”长江江豚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一级。
在江苏境内现身的野生动物中,还有一批成为新增重点保护对象,其中不乏“明星”物种,比如勺嘴鹬(yù)、青头潜鸭、震旦鸦雀等。“各分类单元中,鸟类调整最多,青头潜鸭、勺嘴鹬、黑嘴鸥、黄胸鹀(wú)4种新增为国家一级,棉凫(fú)、半蹼鹬、震旦鸦雀、白胸翡翠等31种新增为国家二级,黑脸琵鹭、卷羽鹈鹕等9种保护级别提升。”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名录调整不仅列入种群数量稀少的物种,还兼顾受栖息地破坏、非法猎捕、非法贸易威胁较大的物种,比如画眉、红嘴相思鸟、云雀、红喉歌鸲(qú)[红点颏(ké)]等市场常见的贸易致危种。
我省天然分布有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野生动物共计604种,其中兽类79种、鸟类448种、爬行类56种、两栖类21种。依据原《名录》,江苏天然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9种,其中一级17种、二级92种,包括兽类23种、鸟类79种、爬行类6种、两栖类1种。《名录》调整后,全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增至157种,其中一级47种、二级110种,有48种为本次新增。
生态环境改善,留住过境的鸟儿
镇江焦山公园北侧,长江沿江有一占地面积57.3平方公里的开阔江滩地。这里是长江豚类保护区,保护区内芦苇遍地,灌木、乔木、池塘、沼泽错杂。春暖花开之际,远望保护区,一片树林的树梢,布满密密麻麻的“白点”——白色鹭鸟。目前,保护区内共有100多种鸟类,包括鹭鸟、野鸭等,另有猛禽十多种。
这片规模不小的江滩地,以前曾被用作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还建有一个影视基地。如今,生产用地全部退田、退渔还湿,影视基地全部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这片江滩如今已成为全省沿江占地面积最大的保护区,同时也是自然湿地。“2018年,保护区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所淡水渔业中心科考,发现江中有21-22头江豚;2020年,通过深水仪器观察,江豚数量增至25头左右。”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吴斌介绍。
“环境好了,过境的鸟儿才会停留。”镇江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王海珍说,野生动物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沿江湿地修复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
一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出现,和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按分类单元计,我省157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有哺乳纲27种,其中新增4种、升级11种;有鸟纲114种,其中新增35种、升级9种;有爬行纲15种,其中新增9种、升级5种;有两栖纲1种,保护级别不变。
“江苏自然资源独特,生态环境优美,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栖息繁衍场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野生鸟类种类较多,天然分布有448种,占全国种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江苏沿海湿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国际迁徙路线”重要补给站,每年约300万只候鸟来此停歇、越冬或繁殖。湿地为丹顶鹤、灰鹤、黑嘴鸥、勺嘴鹬、麋鹿等众多全球珍稀濒危动物提供栖息繁衍地。据统计,盐城大丰麋鹿保护区麋鹿种群达5681头,其中野外种群1820头。
“十三五”期间,我省相继划定100余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立15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45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同时对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进行野外种群保护、原生境保护与恢复,充分运用监测手段开展动物种群调查监测,全省共布设近300台红外相机。保护得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总体稳中有升。
保护野生动物,从认识它开始
今年1月,苏州湿地自然学校的调查员在张家港常阴沙沿江湿地喜见5只青头潜鸭栖息于芦苇湿地中。这是青头潜鸭首次在张家港被发现。
青头潜鸭主要繁殖于东北地区,在华南大部分地区越冬。由于栖息地破坏和过度狩猎等原因,青头潜鸭的数量近30年间急剧下降,201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其受威胁等级定为“极危”,其种群数量全球约仅存500-1000只成鸟。
张家港沿江湿地吸引超过250种鸟类栖息,包括新增入《名录》的震旦鸦雀和“升级”的黄胸鹀等。“新版《名录》将我省许多野生动物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畴,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有力支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不少野生动物对公众来说相对陌生。“灰喜鹊、猫头鹰、啄木鸟等农林益鸟容易认识,丹顶鹤、勺嘴鹬、黑嘴鸥、白颈长尾雉、白鹇(xián)等珍稀鸟类,很多人不一定能认全,更别提稀缺的青头潜鸭了。”野生动物爱好者王健说。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野外自由活动的动物才称为野生动物,而事实上,对于野生动物,国家是以物种来进行归类,这就容易导致公众在辨别野生动物时面临困难,甚至一不小心违反法律。
王海珍说,经常有人咨询,一些稀奇动物比如非洲鹦鹉是不是可以饲养。“希望宠物爱好者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自觉抵制非法交易。”王海珍提醒,动物爱好者在购买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课,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必要时可向林业部门或动物保护机构等专业人士咨询。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调整后,饲养或捕食野生动物都可能涉嫌犯罪。“不只是画眉,曾作观赏饲养的云雀、红嘴相思鸟、鹩(liáo)哥等也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王海珍说,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都将触犯法律,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国家级保护动物主要的保护对象是濒危野生动物,调整保护级别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对这一物种的保护力度更大、管理更严。”南京林业大学教授鲁长虎表示,一些物种因为稀少、活动地点偏僻,的确不被大众所知。“保护动物要从了解动物开始,法律只是最后一道屏障。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让公众及时了解哪些是受保护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
加强科学教育,别“因爱生害”
去年3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由省林业局与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13个厅局组成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将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同时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渔业等部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新版《名录》,我们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共计136种。”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监测,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科学认知,形成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另一方面,随着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增强,关心过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盐城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田伟举例,“野生幼鸟学习飞翔时可能受伤,一些公众主动为其疗伤,导致野生幼鸟被抛弃,好心办坏事。”田伟说,野生动物有自己的习性,人们不能根据主观判断,遇到相关情况还是应当找专业人员处理,不要惊扰野生动物。
此外,一些市民将巴西龟、观赏鱼等自家养的宠物放生到长江及其他水体,这种随意放生行为也可能触犯法律。业内人士提醒,有些动物属于“外来入侵物种”,非法放生容易导致本土物种的消失和生态系统的崩溃,最终必然影响人类生存质量。对此违法行为,需要加强科学引导,不能“因爱生害”。
记者 梅剑飞 许海燕 王 静 郁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