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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三个全覆盖” 让上学“三不愁”
2020-11-16 18:49:00  来源:江苏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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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目前,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让学生及其家庭实现“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在这场迈向教育机会公平的伟大征程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为教育发展重要的价值取向。

从2005年起,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对贫困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006年秋季,江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半年。2012年,江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全面免除,中等职业学校也实行全体学生免学费政策。

我省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明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新华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 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已明确由中央全额承担,省定课程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市县自定课程由市县财政全额承担。

●免费作业本和新华字典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其中寄宿生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所有市县分档补助,非寄宿生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分档补助,苏南、苏中、苏北补助面分别为在籍学生总数的6%、8%和10%。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按新的分担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提高困难学生资助精准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江苏实际,我省不断在提标、扩面、增项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困难学生资助贵在“精准”,提高学生认定、预算分配、资助标准等精准化水平是关键。2019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机构与职责、认定依据、认定程序、资助标准等,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我省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持资助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应助尽助。

据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生活补助经费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8%,其中,苏南地区为6%、苏中地区为8%、苏北地区为10%。按照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小学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初中补助标准由1250元提高到2000元,全省义务教育因贫失学、因贫辍学的情况已消除。

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

江苏省坚持早启动、重精准、强应用,全方位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让数据成为学生资助的显微镜、望远镜,让信息化成为学生资助提质增效的重要推动力。

从2010年起,我省搭建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江苏学生资助工作的数字化、无纸化,资助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项目审核的规范化、透明化,不断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转型升级。

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升级更新,基本形成了江苏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三全”模式,即用户对象全,系统以省市县校四级资助工作人员操作为主,学生直接申请为辅,实现了资助对象全覆盖;项目管理全,实现了包含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在内的各学段资助项目管理全覆盖;工作流程全,实现了学生申请、审核管理、经费拨付的全覆盖。

在全方位、立体化构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我省着力搭建覆盖全省各学段、各资助项目的“一平台两信息库”,即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江苏省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和江苏省历年受助学生信息库。通过申请平台实现困难生认定线上申请、线上承诺、线上审核的全流程管理,让学生从“少跑腿”到“不跑腿”。省教育厅联合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聚焦建档立卡、低保等5类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信息共享机制,并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全省各学段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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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中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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