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后,大气污染形势也开始改变。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0月16日起,江苏省出现入秋以来第一次PM2.5污染过程。监测显示,16日19时起,受北方污染物输送和局地小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江苏省北部出现短时PM2.5轻度污染。此次污染过程如何形成?有何特征?来看看江苏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中心专家的解读。
通讯员 苏小环 记者 徐红艳
污染成因
苏北地区NOx排放对PM2.5污染“贡献”显著
监测数据显示,10月19日,全省PM2.5日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徐州和宿迁PM2.5日均浓度分别为83和82微克/立方米,达轻度污染水平。污染高值区域主要集中在苏北地区,10月20日5时徐州出现PM2.5小时浓度峰值(109微克/立方米),这也是本次污染过程中全省PM2.5最高小时浓度。
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研究中心专家分析称,江苏北部地区NOx(氮氧化物)排放对PM2.5污染“贡献”显著。
截至10月19日16时,全省13市NO2(二氧化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61微克/立方米(连云港市),NO2小时浓度峰值为103微克/立方米(宿迁市,10月19日0时),苏北地区为全省高值区,与PM2.5浓度分布有较好的一致性。
专家解释,污染物本地化积累易于引起气态污染物的二次转化,导致PM2.5浓度进一步升高。从典型苏北城市PM2.5组分变化看,随着PM2.5小时浓度从优-良上升到轻度污染时,二次无机组分(硫酸根、硝酸根、铵根)浓度从优良时段的32微克/立方米上升至污染时段58微克/立方米,浓度升幅最高。16日-17日,硝酸根占PM2.5浓度比例达到37%,18-19日达到46%,NOx向硝酸根离子的二次转化累积是本次污染的重要原因。
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助推”本次污染过程
除了本地污染积累,不利气象条件也是此次PM2.5污染的“助推器”。从海平面气象形势来看,16-17日冷锋逐渐南压,17日早晨整个江苏地区自北向南都受到上游地区污染的传输影响;18日8时冷锋过境后,江苏省处于均压场控制,风速低于2米/秒,天气静稳,水平扩散条件不利,有利于污染物本地累积至19日8时,气温较前一日有所回升,扩散条件略有转好,PM2.5浓度开始缓慢下降。
从气团来向来看,16-17日江苏省气团主要来自本省和北部山东地区,存在上游污染物输送,江苏北部徐州、宿迁、连云港、淮安市污染较重;18-19日江苏省气团主要来自本省,少部分来自海洋和山东地区,污染较重的徐州、连云港、宿迁和扬州市气团绝大部分来自本地,污染物以本地累积为主。
结合污染特征、天气形势、气团来向情况分析,16-17日江苏省污染受北部污染物输送与本地累积共同影响,18-19日主要是污染物本地累积导致。
预测预报
10月21日至22日,自北向南还有一次污染过程
入秋以来的首次PM2.5污染过程,与往年分布较为相似。监测数据显示,从2018至2020年的10月PM2.5浓度分布看,全省污染集中在10月中下旬。受气象条件影响,今年10月1-15日全省污染程度较前两年相对较轻。2018年至2020年10月1-19日,苏北城市PM2.5浓度分别较苏南城市分别高了16%、17%、34%。也就是说,今年10月以来,苏北城市PM2.5污染相对苏南更为严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10月21-22日,受中路冷空气影响,北方污染气团南移,加之本地排放影响,预计江苏省将自北向南经历一次污染过程。
其中,21日苏北城市在良-轻度污染之间,其他城市以良为主;22日全省在良-轻度污染之间;23日全省以良为主,但苏北部分城市受静小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在良-轻度污染之间。此轮污染过程较轻,污染时段建议敏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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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秋冬季重污染天数3年降了79%
今年拟定下这些治理攻坚任务
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成为重中之重。10月21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获悉,《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攻坚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攻坚方案透露,自2018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来,长三角地区细颗粒物(PM2.5)下降了22%,重污染天数下降了79%。
和往年的攻坚方案不同,今年将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10-12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内,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内。
今年是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攻坚方案拟确定11方面的重点任务,涉及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推进“公转铁”“公转水”重点工程,等等。
在重点任务中,还对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提出具体改善目标。比如,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攻坚方案拟提出,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方面,江苏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完成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6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以及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内且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退出或搬迁;2020年底前,江苏省全部关停烧结砖瓦行业年产能3000万块及以下的隧道窑生产线。
为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攻坚方案拟提出,统一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先行衔接跨界地区空气质量监控站点体系建设。
攻坚方案还提出,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