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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地入股,同权同价还需政策护航 我省一批村集体探索通过作价入股盘活存量土地
2024-10-05 06:43:00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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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以闲置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1250万元,入股无锡帝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村的纳滤膜处理制造项目,持股比例3.8%,预计年股份分红收益超18万元。这成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宁锡常接合片区”的首宗集地入股改革案例。

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融入城乡融合发展大局,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探索了租赁、出让以及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改革试点风起云涌,在盘活集体闲置土地的同时,让农民分享到改革发展的红利。和既有集地租赁、出让相比,新出现的集地入股有什么不同,如何才能行稳致远?记者采访了相关各方。

集地入股,村企结成“利益共同体”

“采用作价入股方式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要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保障村集体获得可持续收益。”高塍镇胥井村村委会主任王志鹏介绍,节能环保产业是宜兴支柱产业,胥井村位于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高塍镇)边,有40多家企业为园区配套。今年初,“帝威环保”计划实施扩能项目,预计亩均产出超千万元,税收超50万元,可苦于没有用地,而胥井村杨定桥自然村恰好有一块2.3公顷建设用地闲置多年,双方便在国土部门指导下进行作价入股试点。

此前,包括胥井村在内,宜兴多数村企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集地使用权,此次为何采用作价入股?“集地入股是要让集体收益更高一些,收入更可持续,同时也让企业吃下‘定心丸’。”高塍镇国土所所长王兴说,按照协议,胥井村以该块土地资产1250万元出资入股,持股比例3.8%;“帝威环保”认缴出资额31550万元,持股比例96.2%。为保障村企双方利益,协议规定每年不低于8元/平方米的土地收益保底价,目前高塍一带租用集体土地价格平均为6—7元/平方米。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后,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集地入股让村企双方都感到满意。胥井村党总支书记欧顺培认为,过去村集体通过向企业租地获取收益,权能不完整,容易产生问题。此次在村民代表签字并商定底价后,村子参与优质产业项目建设,不仅为村集体带来稳定收入,也为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帝威环保”负责人唐友明则认为,村集体成为“股东”后将与企业“同频共振”,心往一处想,企业将由此获得好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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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