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前,民主人士黄炎培在著名的“窑洞对”4年后,亲眼目睹了新中国成立。70年前,黄炎培在江苏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到“人民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中。
75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江苏的鲜活实践,为“窑洞对”增添了一行行精彩注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省新局面。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铿锵足音,正不断汇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大合唱。
以制度优势凝聚新时代奋进力量
1954年8月,江苏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南京举行,翻开了江苏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崭新一页。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推动全省的社会主义改造,到改革开放后支持乡镇企业发展、鼓励兴办开发区,再到新时代以来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全省各级人大始终与党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而行。
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草案)》。这是围绕“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重大使命,人大服务中心、依法履职的最新动作。
制定实施全国首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立法加强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围绕安全生产、长江大保护、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等开展专项监督……一次次依法履职行权,有力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充分彰显助推改革发展的人大担当。
支撑改革发展,注重改革创新。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省政府重大决策需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建立全国首个地级市人大开发区专门委员会……江苏人大工作一路走来,始终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翻阅省一届人大代表名册,缫丝女工、铁路工人、机车厂车工……481人中不少是工人、农民。“我们老百姓能当家作主、能管理国家大事,当时是想不到的。”当年作为农民当选,如今96岁的江苏省第一届人大代表李玉这样感慨。
进入新时代,江苏各级人大代表总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工代表从上届7人增至12人,一线工人代表、农民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均有提升。
选出了代表,群众到哪里去找?代表履职成效怎样?江苏以搭建“人大代表之家”和建立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两项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探索,推动各级人大代表牢记选民重托,坚持为民用权、为民服务,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凝聚民心民意。
我省新一轮立法规划中,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的项目,来自一位19岁中专毕业生的建议。新时代以来,以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成立专职民意征集机构为标志,江苏各级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越来越健全。
到9月份,4月2日启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已高质量完成3部法律草案、8部省市条例立法征询工作,收集意见建议560余条。新时代以来,江苏各层级立法联系点为一部部法律法规贡献数千条“金点子”。
在协商中加强团结共同参与国家治理
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江苏政协近75年历史,是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定型、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的生动缩影。自1955年省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围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江苏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江苏砥砺奋进的征程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政协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坚持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政协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等开展集体学习,常态化开展委员课堂、季度学习座谈会等,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本领,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工作实践。
开展主席会议成员“双周联系委员日”活动,是新一届省政协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完善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具体举措。从去年5月省政协开展首场“双周联系委员日”活动开始,本届政协任期内计划安排85次联系日活动,力争实现主席会议成员与省政协委员交流“全覆盖”,在拓展联系委员渠道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好凝聚共识。
新时代以来,省政协着眼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谋划议题,深入调研议政,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建言资政——
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和“4+1”重大任务,科学安排“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年度重点协商议政活动;
开展“政协主席深入走访委员聚共识助发展”专题活动,省市县三级政协主席、副主席走访各类企业7165家,走访委员6685名;
在开展深度走访调研基础上,创设“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系机制,省市县政协三级主席会议成员、4323名政协委员走访调研6448家民营企业,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建议案或调研报告百余篇,提交提案千余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000余条。
2020年—2021年,省委委托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无党派人士分别对口13个设区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今年,省委又委托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无党派人士围绕美丽江苏建设开展为期3年专项民主监督……政党协商不断丰富的民主形式,让人民民主的“全方位”特点充分彰显。
法治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过!”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这是连续第3年在省人代会上审议通过民生领域立法。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从45年前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江苏在全国最先提出并长期坚持地方立法的九字方针——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积极进行地方立法模式和规范内容创新。近年来,江苏依法制定和修改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治供给。从在全国率先出台意见推进民主立法,到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每一次进步都有力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反映时代价值追求。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要紧抓“关键少数”。2016年起,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被明确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轮训、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陆续开展……各地各部门多举措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以“关键少数”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紧扣厉行法治,一系列强有力举措把全面依法治省推向前进。
——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优化调整30个省级部门1500余个行政权力事项,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在全国首创“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立企业破产处置省级协调联动机制;在全国公益诉讼检察试点中先行先试,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和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从江苏走向全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连续17年推出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万余个,9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法律明白人”覆盖更加全面……企业、群众享受到更多法治红利。
砥砺75年,全省上下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信仰已牢不可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江苏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记者 陈月飞 方思伟 倪方方 徐睿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