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海沙子”进入采收旺季,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码头风帆摇曳,渔船作业不断。
这一天,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村的渔民盼了10年。去年8月,连云区海州湾内7处确权海域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列为试点,经允许使用20台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增养殖贝类,试点时间截至今年11月30日。
“海沙子”学名蓝蛤,是一种极小的贝类,幼苗时期小如沙子,可长至瓜子大小,是喂养基围虾和梭子蟹的饲料。每年,黄海海域的休渔期是蓝蛤捕捞旺季。2014年1月1日起,黄渤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蓝蛤采收常用的“拖曳泵吸耙刺”也在其中。
渔具被禁用后,有些渔民铤而走险。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梳理2017年以来非法捕捞案发现,连云区先后有18人因非法捕捞蓝蛤进入司法程序,大部分是当地渔民。
一些渔民转而用人工手耙方式采收。“‘海沙子’埋在泥沙里,我们一下海,就把海水搅浑了,肉眼根本看不清,作业效率很低。”西墅村渔民说。“不破坏海洋生态情况下,最好给一个采收机会……”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这样的呼声越来越强。
一边是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一边是渔民为生计发愁,如何平衡?去年2月以来,连云区检察院多次邀请林海、公安、海警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渔业、海洋等领域专家学者等开展调研,共同论证使用禁用渔具采收的后果。
“蓝蛤是季节性产品,任由其死亡腐烂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专家仲霞铭说。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出具的《连云港西墅邻近海域蓝蛤等贝类资源专题调研报告》显示,每年7月以后,受气温升高和降水增加等因素影响,部分蓝蛤死亡变质造成臭滩,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在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去年8月批复同意,连云区海州湾内7处共1693公顷确权海域试点使用“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增养殖贝类,也是省内首个获批该项试点的地方,让采用传统渔具采收蓝蛤等贝类的渔民不再违法。
为保障试点有序开展,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实时跟踪试点进展,严格落实限额采收制度,加强渔船渔具管理和伴航执法,同时定期开展贝类资源增殖放流,促进海域贝类资源的科学增养殖和可持续利用。
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卢志坚 孙鑫鑫 蔡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