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随着志愿服务更加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短板日益凸显。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建议,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为推动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繁荣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志愿服务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优化社会资源分配、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2017年出台有志愿服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已将制定志愿服务法纳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但尚未形成法律草案。龙翔建议,围绕亟待规范的重点问题开展更深入调研,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草案。立法应涵盖五方面:以构建系统化、有序化的志愿服务工作为目标,全面优化并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以专业化为导向,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化的服务理念,积极推动志愿服务的整体效能提升和质量优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和完善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与联动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效率;秉持法治化原则,明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主体的法律责任,确保志愿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龙翔建议,应重视并切实保障志愿者权益,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涵盖志愿组织及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保险制度、强制保险制度、后续保障和抚恤制度,加大对志愿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及其活动的政策支持与实质性扶持力度,还可将地方“时间储蓄制度”等有益创新纳入法律调整。对于恶意诋毁、侮辱志愿者的,要明确违法者担责的内容和方式。对借助志愿服务牟利营利,或者假借志愿服务名义博眼球博流量等干扰正常志愿服务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划定行为底线,厘清违法的判断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调研中龙翔了解到,在诸如疫情防控、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共服务场景下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民间志愿组织等与相关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各支队伍间以及与官方专业救援力量间的协同合作还需加强。他建议,明确规定志愿组织在参与应急救援、抗震救灾等紧急行动时依法享有的快速通行、紧急通行权利,明确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申请通道或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