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旭晖 史伟
2月20日起,宿迁普降冻雨、冰粒、大雪,最大积雪深度3—6厘米,道路结冰严重。宿迁以雪为令,全城投入除雪除冰行动中:第一时间启动低温雨雪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机制,连夜破冰除雪,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记者从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截至21日上午10时,全市国省道除冰雪保畅通共出动人员850人次、机械设备132台次,实施清障作业1起,撒布融雪剂、防滑石料共665吨,作业车道里程2350公里。
宿迁市多个部门采取了相关预警、防范措施。2月21日,宿迁交警对境内高速公路实行一级管制,收费站入口只允许黄牌大货车通行(碾压路面防止结冰),其他车辆包括小型客车禁止驶入,路面限速40公里/小时;汽车客运站全面停运,将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实时路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运行;中心城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从21日起进入“停课状态”,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情况下居民“菜篮子”的安全,2月21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提醒各行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主动履行稳价社会责任。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