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张玲 卞小士 陈姝婧
前不久,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收到一条好消息,5名农民工讨薪案顺利结案。涉案公司按照调解协议约定,付清了农民工4万余元工资。“多亏了金检察官,我们的工资拿到了,一分不少!”农民工李师傅感激地说。
2006年,金秋桦进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先后在公诉、批捕、控申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工作。17年来,她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用“小案件”守护“大民生”。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韦莉说,面对案件,金秋桦有一颗阳刚的心,坚持执法的刚性,用正直、勇敢、细心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面对群众,她有一颗最柔软的心,通过精准监督和能动司法,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刚参加工作时,一起13人聚众斗殴事件成了金秋桦非常难忘的一案。13人的聚众斗殴,光口供和现场证人证言就有厚厚的几摞材料。如何将大量证据梳理出来,形成证据链,金秋桦白天四处奔波、调查取证,晚上自我加压、梳理案情,经过数日整理,她通过制作表格的形式,对比有印证的部分和无证据印证的部分,从而筛选合法证据,最终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细节决定成败,万分之一的失误都会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伤害,对待每一起案件必须慎之又慎,只有不断升级自己对细节的敏感和把握,才能从纷繁复杂的案情当中发现蛛丝马迹,查出真相。”金秋桦说。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说,在金秋桦眼中,没有大小案之分,只有铁案疑案之别,凭着对案件质量的不懈追求,她把案件办成一个个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在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里,金秋桦爱钻研、勤思考是出了名的。“办案就是要揭开案件背后蒙着的神秘面纱。”正是一股子较真的劲儿,金秋桦总能在压力下找到案件的最优解。多年来,金秋桦践行“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的理念,先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0余起。
2019年初,一封反映甲公司实控人程某某自导自演合同买卖、通过虚假诉讼企图侵吞乙公司1000多万元货款的控告信寄到高港检察院。涉案金额巨大并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金秋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阅案件卷宗,发现案涉《销售合同》《发货单》等均为复印件且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在提起诉讼后、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毫无抗辩即达成调解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发现诉讼的原被告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程某某,案件存在自买自卖的情况。诸多疑点,在公安机关的配合、帮助下,从杨某某的手机中获得了程某某倒签合同的关键证据,从而一举拿下程某某及其有罪供述。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决后,乙公司卸掉1000多万元的债务,其生存和发展得到基本保障。该案件成功入选“江苏检察2019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5月,一条12345信息引起金秋桦关注:重残老人王某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未婚,与离异、独身的弟弟共同生活,现年老体衰且双目失明,无法独自完成洗澡事项,请求政府帮助。结合王某某的个人意愿、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高港检察院与职能部门磋商确定有偿上门服务方案,并推及全区其他部分失能但不符合政府无偿服务条件的80岁以下老人。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批)。
“未来,我会时刻记住心存正义、严肃执法,用法律监督来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法治、保护人民群众利益。”金秋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