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了23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情形,对下的情形从实际出发,既有定性概括,也有行为描述,针对性回答了谁来下、怎么下、下了以后怎么管、如何有效推进等一系列问题。
一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只要不到年龄、不犯大错,往往“能上易能下难”,甚至“只能上不能下”。领导干部的职数是有限和相对固定的,能上能下不协调,势必导致庸政懒政者下不去、能干肯干者上不来,不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多少年来,我们对干部就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现在看来,副作用很大。我们面前摆着这个难题,现在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唯一的出路是要能下。这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
能下问题为何如此“艰巨”?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我们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对于干部的下还存在思维定式,干部自身也有很大的思想压力,这使得一些本属正常的人事调整难以推动。其次,干部能下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量尺”和“范例”,下的标准、方式、渠道等缺乏刚性约束。再者,如何妥善处理下的干部,也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诸多原因,使得“能上不能下”成为干部工作的“老大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
尚贤事能、选贤举能。凝聚“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畏”的思想共识,畅通能上能下的双向通道,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破解领导干部“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难题。让乱作为、搞腐败的昏官下并不难,让不作为、不担当的庸官也能下,则是当前应该发力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明确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对于营造干事创业、敢闯敢干的氛围尤有必要。
能下是一种标准,更是一种导向。进入新时代,新的改革发展难题对党员干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央和地方都在旗帜鲜明倡导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旗帜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党员干部要及时转变观念,真正破除下的思想桎梏,正确看待进退留转。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四敢”担当,真正把庸懒怠劣者筛查出来,为能下畅通出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以公平的规则、统一的标准、完善的制度,使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真正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
既要做到能上能下,也要做到能下能上。下不是终点,其目的是要以下促干,以干部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对于知错改错、务实肯干的干部,“板子”能够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如此,干部的正常流动机制才能更好地运转,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才能得到充分调动。
毋庸讳言,能上能下在具体落实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阻碍。但越是困难,越能考验相关部门的原则性和战斗力。相信只要做到出于公心、实事求是,不搞厚此薄彼、亲疏好恶,能上能下令人信服、成为常态便不会复杂、不会遥远。